2011年底,北京门头沟男子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到北京京煤总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待其康复后,医院先后20余次下达出院通知,但陈某称其术后腿部有血栓无法伸直,认为医院应对其负责,霸占病床近3年不愿离开。医院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10日下午,门头沟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将其送回家中。(2月11日《京华时报》)
张玉胜:对医院20余次的出院通知置之不理,以铁链锁身方式霸占医院病床长达近3年,甚至连对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都拒不执行,以“老赖”称谓这位陈某的一意孤行或许并不为过。法院的“强制执行”顺应情理,彰扬正气,诠释了法律尊严不容亵渎的法治精神,值得肯定。
郭文斌:近3年的时间“赖”在医院的病床上,这种滋味绝对不好受,一般人住院一个星期或是几个星期就受不了,就想着出院要回家了。可这名男子却是一住3年,而且医生早判定其可以出院了,却仍然要“赖”在病床上,这实在不可思议。“我怕我一出来,医院就不管我了,总要有人对我负责。”这或许就是这位“赖床分子”的最大症结所在。
屈正州:医赖情愿耍赖,也不信规则,不信法律,固然有其个人素质不高的因素,但更需要从医疗纠纷的破解机制上找原因。陈某对自己的病情为什么不做司法鉴定,走法律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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