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高危路段”的正常与不正常

2015年02月12日 07:41   来源:红网   高亚洲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0日公布了2014年全国交通事故多发、死亡人数集中的10个路段。这10个路段的通车里程共计153公里,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203起,造成451人死亡,平均每10公里发生78起、死亡30人。(2月11日新华社)

  很显然,公安部在年末之时的高危路段盘点,是为了更好地提醒那些朝着回家方向奔波的游子们,在经过这些高危路段谨慎驾驶。在这样一份高危路段信息公开中,不仅有具体的路段名,而且把主要的事故形态以及主要的肇事车型,都有十分详尽的公开。

  作为全国交通管理的核心部门,拥有掌握这些信息的绝对优势,而在一个如蜘蛛网的公路网中,无论是从高个子中挑矮个子,还是从矮个子中挑高个子,毕竟高危是一种相对的存在,再纷繁复杂,总能够提拎出“十大高危路段”。于此而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十大高危路段”评比,无疑是正常的,也是有极为明显的功用价值。

  但是,再回到这份榜单的具体数据来看,又不禁让人看到颇为触目惊心的一面,正如媒体所统计的,这10个路段的通车里程共计153公里,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203起,造成451人死亡,平均每10公里发生78起、死亡30人。这些猛于虎存在的高危路段何以能脱颖而出呢?

  虑及公路地形的差异,由此造成的交通风险自然也不尽相同,但是,在一年的时间里,发生“平均每10公里交通事故近80起,死亡30人”,这一组冷冰冷的数字背后,可能有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无数个因此而破碎的家庭。发生交通事故固然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只是令人不解的是,这些高危路段是否只有地理位置或是气候因素造成的“天灾”,而没有疏于管理和建设的“人祸”呢?

  在这份榜单中,既然可以对主要的事故形态以及主要的肇事车型,进行有规律的分析和整理,这也就说明这些高危路段的风险,其实是存在有规可循的,既然是一种有规可循的风险,为什么没有采取可控的措施呢?不妨以其中的一个路段为例,国道102线天津河北交界80公里至90公里路段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79起、死亡149人。该路段事故形态主要以车辆正面、侧面碰撞事故为主。小型客车、重型货车、摩托车是主要肇事车型。通过这些信息的掌握,一个可以遐想的可能是,如果在掌握这些交通事故的规律后,完全可以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车辆正面、侧面碰撞事故的发生,再不济也可以对小型客车、重型货车、摩托车主要肇事车型进行积极的提醒,这些积极的防范和提醒即便不能完全杜绝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但至少应是可以降低死亡率。

  那么有必要追问的是,对这些高危路段有管辖权的交通管理部门,是否曾对此有所作为过?是否做好了相应的防范和提醒?从这些让人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数据来看,恐怕是存在疏于管理和建设的“人祸”的,而这恰恰是这“十大高危路段”的不正常。

  于此而言,这份“十大高危路段”榜单的出台,所要提醒的不仅仅是回家的游子们,而应该是对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一次血的提醒,甚至它应该呼唤出当地更高级交通管理对此中存在问题的问责,这也应该是这份榜单最大的价值所在。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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