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半月塌陷5次”不能怪罪大雨

2015年11月17日 14:15   来源:中国江苏网   胡建兵

  11月16日清晨,在南京玄武区北京东路40号门前突然一声巨响,路面发生塌陷,连同一根交通标志杆轰然倒下。据报道,这次已经是该路段第五次发生塌陷事故。对此,南京地铁建设部门回应称,塌陷跟地铁施工无关,怀疑跟昨晚的大雨有关。(11月16中国新闻网)

  一段路面半个月内塌陷5次,有关部门怀疑跟昨晚的大雨有关。虽然该路段塌陷前南京确实下了大雨,但别的路段没有发生塌陷,唯独这一路段多次出现塌陷。所以这个路段发生塌陷事故是说不通的。道路跨塌可能有多种原因,有地质的原因,也有地下管网建设结构不合理的原因,有路基不实的原因,更关键的是人为的原因。在很多工程项目中,存在着层层转包,施工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因而出现道路经不住大雨冲淋的“豆腐渣工程”也就很自然了。

  通常情况下,一些地方只要没有发生恶性事故,就不会把安全太放在心上。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路段发生首次塌陷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人去进行探测检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者预防措施,从而导致在半个月内发生了“五连塌”。说明,有关部门麻木不仁到何地步。

  其实,像这样的坍塌事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2013年5月20日,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红棉二路华茂工业园的路面塌陷事故,形成长70多平方米,深3米多的椭圆形塌陷坑,救援人员在坑内找到了5具冰冷的遗体。2014年12月5日,郑州市化工路与西三环交叉口向北约50米处,新修的道路还没通行就塌了。今年7月5日凌晨,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大道保利国际广场门前路面突然塌陷,坑口面积约有30平米,从此路过的轿车被吞,2人受伤,1人死亡……地陷一再夺命,“走路死”成了网络流行语。

  道路如果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出现塌陷还能说得通,但下了一场大雨就造成塌陷,肯定有人为因素在里面。即使不是今天突然坍塌,那也必然在明天或者后天、大后天,总有一天会坍塌。修复塌陷的道路相对容易,修复监管者的良心和责任心则要难得多。道路塌陷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相关部门良心和责任感的“塌陷”。因此,道路塌陷后不能一修了之,更不能等到塌陷发生后才引起重视。而是必须要查明具体原因,特别是应多从监管责任制与责任心“塌陷”上找原因。必须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在施工质量方面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要严处责任人,不可姑息迁就。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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