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明码标价是权力寻租“规范化”

2015年02月12日 07:37   来源:红网   知风

  2月8日,微博用户“立春后的新希望”发布视频。视频中,保定市人大代表杨志国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安刚举报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问题。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称,纪委已经收到了杨志国等人的举报材料,目前正在核实材料内容。(2月11日《京华时报》)

  在“歪打”都能“正着”的反腐战线上,特地录制了举报过程的举报手段,应该不会是虚晃一枪。而这起举报的“看点”,并非司空见惯的“滥用职权、收受贿赂”。除了发在微博上的举报视频,还有一份文字举报材料。其中,民警安刚称,在马永乐担任局长期间,对局里的干部职位明码标价。派出所长标价20万元,副所长10万元,刑警队长30至50万不等。并且,马永乐每年都会进行岗位调整,保证自己每年都有“进项”。这才有点“新闻”的味道。

  然而,稍作回味,如此明码标价卖官,也算不上新鲜事儿。既然买官卖官在官场腐败中屡见不鲜,怎么个卖法就看相关的官场环境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卖官明码标价倒也很“直率”,就如人们到商店购物,已经公开出售的商品,明码标价不是更公平?如果是被禁售的商品,怎么可能明码标价?

  那么,可恨的并非明码标价的卖官手段,而是买官卖官发展到明码标价的可怕。如果买官卖官没有成为相关官场的常态,如果权力还没有蜕变到敢于撕破脸皮,谁敢对这种见不得人的违法勾当明码标价?假如买官卖官已经在相关官场约定俗成,成了彼此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将其“规范”到明码标价,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明码标价卖官的问题严重性,并不只是在这种违法行为的本身,而是这种权力寻租已经到了几乎公开的程度。

  咱先撇开官场腐败这个严肃话题,把其中隐含的权力蜕变过程,比作民间的道德败坏。比如爱情,本应是纯洁高尚的,当然也包含着两性情欲上的需求。尤其是后者,就具备了用“爱情”名义骗钱的客观条件。当爱情发生变质时,双方在各自的欲求下,就会产生某些利益交换。随着堕落的程度,这种交换会变得越来越某明显。于是就出现了干脆明码标价的交换方式。其中,爱情的纯洁高尚,就是权力应有的属性,而明码标价的性交易,就如同买官卖官的权力寻租。

  这还仅仅是比喻一种渐变的过程,对二者不同的社会危害,不是本文评论的主题。正是因为这种渐变过程,才会让原本还打着“礼尚往来”幌子的权钱交易,上升为明码标价的买官卖官。因此,当人们诧异于买官卖官竟然明码标价时,别忘了这种如同市场的官场生态。联系到最近的反腐成果,那只被打的“大老虎”的罪行中,没有这种权力寻租的“大买卖”?可能正是因为那些上亿的“大买卖”,才让十几二十万的“小买卖”明码标价、锱铢必较。

  而更重要的是,已经形成明码标价的市场,一定是很规范和成熟的。那么,得以明码标价卖官的官场,这样的交易如果没有达成一定的共识,没有一种形成这种交易的权力氛围,怎么会让权力寻租“规范”到明码标价?因此,相关的举报如果属实,就必须清查一下这个官场的内幕了——毕竟,一个公安分局还不至于是一个局长承包的“个体摊位”。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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