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为何找不到流浪汉的夏天?

2015年02月02日 07:28   来源:红网   刘艳秋

  两东北流浪汉胡某和江某,曾先后两次拒绝了救助人员的主动救助。但昨日8时许,两人来到省城电厂路救助管理站求助。据悉,因为合肥这几天降雪,他们一人感冒,一人鞋底被磨破。为此,他们要求救助站给他俩买火车票,去海南过夏天。(2月1日中安在线)

  在全国普遍降雪的当下,去海南过夏天大概是不少人的愿望,流浪汉当然也不例外。但愿望可以任性,实现愿望的途径却得现实,自己买不到去海南的车票,转而把要求加诸于救助站,就有些好笑了。

  众所周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主要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细则特别指出,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而新闻中提到,这两名流浪汉在被拒绝后,掏出800元塞给工作人员,当做车费和跑腿费。一出手就是800元,可见他们找得到养活自己的手段,又怎能算是生活无着?救助站拒绝为他们提供帮助,无可指摘,完全在情理之中。

  但事件之后的发展,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救助站帮两位流浪汉购买了回东北的火车票。既然两人不是办法中的救助对象,救助站为何要出手帮助他们购买火车票?如果只是出于人情的考量,那么为何不能按照他们的愿望将目的地定为海南?

  罔顾流浪者的意愿,一厢情愿地将他们遣返,与曾经的收容遣返制度何异?流浪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既然法律并未明令禁止“流浪”行为,那么救助站就无权干预流浪者自主选择的空间。就像秦晖曾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中提到的,面对城市新移民,“要么给福利,要么给自由”。

  给流浪者以空间,国外不少做法值得借鉴:英国人托尼在西安创办了一个名为“黄河慈善厨房”的志愿服务组织,为流浪者发放衣服和食物,提供理发、洗澡等服务。但在做这一切的同时,却坚持不过问流浪者隐私,既不问其为何不工作,更没有像救助站那样“送回原籍”的举动。这种做法,与合肥的救助站形成了鲜明对比。

  把梦想过夏天的流浪汉送去更为寒冷的冬天,社会边缘群体难道就没有选择生活的权利?救助流浪者确有必要,但救助不仅仅是一张回家的车票。细致的关怀,与对一个公民最基本的尊重,才是帮助流浪者找到春天的要点。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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