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并非“白说”

2015年01月23日 07:34   来源:羊城晚报   韩志鹏

  “两会”前夕,广州市政协为了“做好对2014年度履职分数靠前的委员的宣传”,邀请我们几个委员参加媒体见面会,谈谈去年的履职体会。不知道算不算“扫兴”,我没有太迎合这次座谈会的主旨,面对媒体的问话,甚至回答得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尽管我的履职分数从2012年的62分、2013年的112分“飞跃”至2014年的370分,毕竟,成绩属于过去,问题有待解决,我把这个媒体见面会当成了向媒体“爆料”的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我拜托当时在座的记者们关注、过问一下我2014年履职的十件“未了之事”,其中包括社会抚养费审计整改不知何时落实,开发商侵占的幼儿园等公建配套还未移交、咪表停车场收费方式有待优化、旧楼加装电梯补偿参考标准难产、古树群落的保护和城建规划的冲突、还有公园违建等等问题。其实,在我2014年履职过程中遇到未完、未了的事又何止十件!

  有人说,政协委员又不是拿工资的(少数在政协机关任职的除外),政协给你履职打分也不能当饭吃,你干嘛那么较真,非要咬住人家不放。的确,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事实上,它无任何强制性的手段。但是否民主监督就无约束力,是不是政协及其委员批评过、建议过也就过了呢?说了也白说?

  NO!我以为政协委员除了大胆问政,还应该大胆行使民主监督职能。只要你认准了,只要你有真知灼见,只要你关注民生,从推动社会进步出发,有关方面无理由不回应、不接受。不回应、不接受就继续监督,一追到底!

  诚然,在政协的三大基本职能里,履行民主监督从来都是比较难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措施不力、效果不显、机制不全,长期制约着基层政协及其委员履职。民主监督一旦涉及到具体的人和事,既敏感,又不容易操作,搞不好还会得罪一些本来不想得罪、也得罪不起的有关方面。

  对于民主监督这块短板,虽然我认为政协委员可以“拉长”,但我并不以为仅仅靠委员个人的努力就可以“补齐”。民主监督除了现行制度上的支撑,关键还是要建立一个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程,既要规范有序,也要赋予政协委员独立履行职责的空间,强化政协及其委员的监督作用,通过机制创新,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政协工作的新格局。

  否则,政协委员搞民主监督更多的还是要借力于舆论监督。当然,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形成合力也并非什么坏事,两者联动,起码时效性就出来了。

  (作者是广州市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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