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一体”致司法鉴定乱象丛生

2015年01月15日 07: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刘建国

  “司法黄牛”“马拉松鉴定”“谁出钱帮谁说话”……原本想通过科学鉴定帮助人们维权,但司法鉴定中的种种猫儿腻,却吞噬着公平公正,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浙江省高院和浙江省司法厅最近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鉴定相关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在梳理当前司法鉴定缺陷的同时,明确相关举措,规范司法鉴定促进科学公正。(新华网1月14日)

  不管是谁,一旦缠上官司,本身就是非常头痛的事情。如果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只能让当事人更加苦不堪言。存在于司法鉴定中的乱象,为当事人设置了诉讼障碍,背离了司法制度的初衷和本义,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和思路,进行转变和改进。

  目前,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属于市场化行为,但是司法鉴定机构却必须由司法部门准入并指定,也就是具有“官方背景”。这种机构依附于司法权的庇护,却从事市场主体行为,其“官商一体”的双重身份,正是导致司法鉴定乱象的根源。

  在这种模式下,司法鉴定机构的物质利益性,与司法公信性容易产生对立,甚至冲突。比如,趋向于市场化的属性,驱使司法鉴定机构往往出于经济利益考量而作出鉴定,甚至会产生权钱交易的乱象。市场行为以盈利为原则,即便是司法鉴定行为,也会成为某些人攫取利益的领域。

  一方面,司法鉴定的周期缺乏公开透明的制度设计,花费多长时间,如何操作等,公众无法了解和知悉。另一方面,司法鉴定需要专业知识,而“官方背景”又让司法鉴定行业缺乏竞争氛围,鉴定行业必然会被垄断,即便中间存在某些猫儿腻,公众又能如何?

  对于司法鉴定中的乱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医学会名誉会长丛斌曾经说过,“司法鉴定是诉讼过程中的诉讼行为,是证据行为,应由国家承担”。基于此,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双重身份”,有必要采取合理的手段和方式予以剥离。如此,才可能解决司法鉴定过程中的种种乱象,理顺司法鉴定的流程,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空间。司法鉴定机构如何“变脸”,如何满足公众的最大需求,值得相关部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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