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都是小区业主向物管或业委会交管理费,不过大千世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这不,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市莲桂西路15号院的业委会却很“任性”,他们要给住户们发钱,这笔钱叫“理解费”。1月9日,小区门口贴出了一张“兑现2014年度的‘理解费’”的通知,居住满一年的住户可得100元,满半年但不满一年者,则为50元。
钱虽然不多,但小区的住户们还是乐开了花,而其他小区的住户则是羡慕、嫉妒、恨并发:“那是别人家的业委会!”
一直以来,我们只看到小区业委会与住户之间使出各种招数“斗智斗勇”,处处“刀来剑往”的情形:这个小区的住户因为业委会服务不好拒绝交费,业委会还以断水断电;那个小区业委会的收支不透明了,住户拒绝交费成为理所当然的选择;还有一个小区的住户因为业委会的服务问题炒了业委会的鱿鱼,可是小区很快陷入垃圾遍地,治安混乱的状态;又一个小区的业委会与住户因为停车收费的问题而将官司打到法院了……因为一些小事,因为双方都只考虑自己的权利而忽视自己的义务,结果大家都很累,双方都受伤,业委会与住户,好像是前世注定的“冤家”。
成都市莲桂西路15号院的业委会向住户发放“理解费”可以算是业委会希望将自己与住户的关系由“冤家”变“亲家”的一种姿态与努力,其成效,不是立竿见影吗?
小区停车位属于小区的公共资源,收到之后,扣除成本,剩余部分由大家分享,原本是顺理成章的事。许多小区的业委会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处理好,由此引发的矛盾与冲突,诱发的问题可谓多矣,最终导致的就是相互之间的吹毛求疵、斤斤计较、刀光剑影,最后就是恶性循环。成都这个小区业委会的想法与做法,恰恰是从这里打开了一个让小区业委会与住户由“冤家”变“亲家”的缺口,当业委会如此高姿态与慷慨的时候,住户还好意思对业委会吹毛求疵,还好意思不按时上交相关费用?如此一来,“冤家”当然可以变“亲家”,业委会与住户之间,成为“亲家”的其乐融融,当然让别其他小区的住户羡慕、嫉妒、恨了。
业委会与住户之间谁也离不开谁,他们的关系,一般是靠合同来维系的。但如果没有相互的理解、包容与配合,合同就只能成为一纸空文。而这种理解、包容与配合,必须是双方相互的,又必须有一方主动伸出手。业委会面对的是大量的住户,由业委会来主动表态,就显得非常关键。成都这个小区的业委会已经做出了表率,那些不希望业委会与住户之间永远是“冤家”,而希望变成“亲家”的居民小区应该如何选择,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