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亲家出钱”成了干部大操大办的借口

2013年10月09日 10:15   来源:荆楚网   王勇强

  记者8日从北京市朝阳区纪委获悉,来广营乡清河营村村委会副主任马林祥在国庆期间为其子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违反中央相关规定,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区纪委已责成乡党委依据相关法定程序,罢免其村委会副主任一职。(10月8日新华网)

  10月6日马林祥刚为儿子摆完250桌、花费160万元的婚宴,时隔两天就被免职,朝阳区纪委律雷厉风行狠刹干部不正之风的行动令人赞叹。而就在当天的媒体报道中,马林祥还说“都是亲家出的钱,与他无关”。

  朝阳区纪委用行动告诉了马林祥,奢侈的婚宴与他“有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马林祥为儿子操办的婚宴宾利开道、明星助阵、大摆三天,何止是造成不良影响,简直是恶劣影响。

  马林祥并非不懂政策,他自己都说“我也知道中央的‘八项规定’,不该这么搞”。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马林祥却置若罔闻。

  我们看到,马林祥除了找出“亲家出钱”这个借口,还有一件事很让人玩味:面对媒体采访“你是党员吗?”马林祥答:“不是。”或许正是“非党员”这个身份,给了马林祥很大的底气,似乎不是党员就可以不去遵守那些《若干准则》、《处分条例》了,就可以拿着“亲家出钱”这个幌子按照风俗大操大办了。孰不知,不管你是不是党员,只要你是国家干部,就要遵守中央的规定和党的纪律,而不能戴着官帽却用群众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马林祥为儿子大办婚宴让我们看到,在中央三令五申、党纪明文规定之下,仍有领导干部心怀侥幸,以“亲家出钱”为借口,以“非党员”为身份,顶风大操大办,败坏了党纪,损害了干部形象,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对于这样的干部,就应该像朝阳区纪委一样,雷厉风行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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