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涨价容易降价难”侵蚀政府公信

2015年01月07日 09:27   来源:中国网   邓子庆

  随着各地油价进入6元时代,全国各大城市陆续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做出调整。其中,南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2元降到1元;武汉市从每车次1.5元降至1元;青岛、沈阳则取消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而出租车万人拥有量第一的北京市却“按兵不动”,引发市民强烈质疑。(1月6日新华网)

  受国际油价持续大跌影响,去年国内油价出现了罕见的“八连跌”。毫无疑问,国际油价下跌对于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石油进口国有着经济发展方面的好处,而国内油价下跌也带给百姓更多实惠。坐飞机的,燃油费下降了,开私家车的,加油钱少了;坐出租的,然后附加费降了。令人遗憾的是,出租车万人拥有量第一的北京市反映却相当呆滞。

  如果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随着油价下跌而下降,只是民众一厢情愿倒能理解。问题的关键在于,去年7月北京市公布的《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明确规定,燃油附加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以3个月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油价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这也就是说,燃油附加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是官方白纸黑字的承诺,即便民众不呼吁下调燃油附加费,政府也要自觉按照规定执行。

  也许有人说,尽管从去年10月5日至今年1月5日的3个月时间里,北京92号汽油的价格从7.36元/升下降到了6.21元/升,降幅为16%,价差为1.15元,超过0.8元的调价区间,但燃油附加费的调整需要由交通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再经发改部门同意并实施,这中间走程序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而在我看来,这完全不是理由。要知道,油价多长时间内降幅多少完全是透明,也不需要什么复杂的算术,相关部门完全可按规定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燃油附加费调整。

  更何况,油价早于去年10月5日前就已下跌,且下跌幅度足以到达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条件。例如去年9月13日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7.55元/升,去年12月13日为6.63元/升,当时的油价“变动幅度”已经超过0.8元/升的标准,但燃油附加费直到如今都未调整。为何迟迟“按兵不动”呢?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该给公众一个清晰的解释,而非任由“涨价容易降价难”侵蚀政府公信——燃油附加费该降不降,损害了广大民众切身利益,而官方有规不依更是失信于民。

  必须提醒的是,随着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大,政府诚信建设有了很大进展,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诚信事件仍时有发生,政府公信力受到一定损害。新华社曾将知情不报、不当辟“谣”、出尔反尔、朝令夕改、拖欠债务等,归类为政府不讲诚信的具体表现,如今政府部门不按照规定调整燃油附加费,无异于给群众以空头支票,何尝不是有失诚信之举呢?进而言之,政府的权力基础,是民众的认同,而政府公信力的流失,势必使政府与公众之间产生无形隔阂。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李克强总理在去年3月作政府工作报告过程中的一个小事故,据报告起草组成员透露,总理自始至终参加起草,要求“做不到的不要写”。很明显,“做不到的不写”不仅体现李克强个人对务实政风的严格要求,更是醒各级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有诚信意识和担当精神——一方面不能盲目说大话,另一方面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写到纸上了就要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结果上。那么,于中央大力倡导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当前,面对民众强烈质疑燃北京油附加费“按兵不动”,相关职能部门岂能不迅速行动起来?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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