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又浮上水面,一些地方纷纷召开“讨薪专题会议”,成立临时性的“讨薪办”机构,组织人社、建委、公安等多个部门集中办公,帮助农民工讨薪。
近年来,尽管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法规政策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但每到岁末年初恶意欠薪问题依然频频发生,甚至还酿成一些悲剧。成立“讨薪办”,可以最大程度整合联合执法资源,降低部门协同阻力,体现了当地政府部门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决心,值得称道。也要看到,年年成立“讨薪办”,终究不是杜绝恶意欠薪问题的治本之策。没有法治之盾的长效卫护,农民工的血汗钱总是那么难讨。
讨薪问题成为“老大难”,与一些部门的“拖延症”有很大关系。明明可以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平时,却总是置之不理、一拖再拖,直到矛盾拖大、拖无可拖才去亡羊补牢。正如我们不能坐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再去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样,整治恶意欠薪,功夫还得下在平时。完善企业保证金制度,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强日常性监察执法,为法治高压线通上高压电,重罚严惩违规用工的企业和包工头,是不是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欠薪发生?把责任分解到平时,让法治途径成为日常选择,欠薪才不会再成为年关之殇。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