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10时许,数百市民前往位于延安双拥大道中段的“延百东大上品”商场,拿手机展示商场所要求集的38个微信“点赞”,争着领取床上用品。然而,由于人数众多,场面十分混乱。11时许,延安警方30余民警赶至现场劝离人群,并责令商场停止活动。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1月4日《华商报》)
上海外滩踩踏事故敲响新年公共安全警钟,事故带来的启示是,大量人流聚集一旦失控,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而事故一旦发生,亦是难以控制的。踩踏事故虽然偶然,但是在城市人口越来越密集的今天,已然成为城市公共安全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在诸多踩踏惨剧中,相当部分都是由于商业活动引起的,如体育比赛、演唱会、促销等,上海外滩踩踏事故,起因便是跨年灯光秀。而发生在延安商场的促销活动,若非警方及时介入和劝离,未必不会再酿悲剧,不免让人捏了一把汗。
当然,延安商场的促销活动若非置身于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背景中,其景象恐怕会习以为常。应当来说,类似的活动但逢节假日,在各地都频繁上演,早已司空见惯。狼来了使人觉得狼的可怕,然而,喊多了或者这种事情离自己很远,假以时日,通常都会漠然置之。
正所谓祸患积于忽微。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带给人们的反思,更多还是制度层面上如何加强监管,如大型活动备案制度等等。应该来说,我们并不缺少这样的制度设计。如,2007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同时,一些地方对该条例的施行,也作了相应的完善和具体设计,形成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规定,大型群众性活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由部门进行审批。
然而,从执行层面来看,制度本身难逃牛栏关猫的尴尬。原因并不复杂,审批管理难以满足活动举办的便利性需要,同时,对于监管来说也是负担,审批了意味着承担责任;相反,不审批的未发生危害的,也是惩治无据。特别是,象延安商场一类的送礼促销活动,本身的活动规模也难以预计,通常都处在模糊地带,也容易游离在监管之外。
公共安全并不单单是管理者的责任,根本在于社会机构和公民都能够恰当地把公共安全防范,置身于经营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常识化、常态化。延安商场因为送礼促销诱发的秩序混乱,折射出的恰恰是这些方面的缺失。商家眼里只有商业利益没有公共责任,而诸多的顾客,对于促销亦是贪小便宜的盲目争抢。恐怕这些才是值得关注和反思的地方。防范踩踏等公共安全隐患,一方面需要监管,另一方面需要固化社会的法律责任,成为商业伦理的一部分。此外,也要加强国民安全教育,提高公民安全意识与素养,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