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杜绝“官保保”,尚需程序补漏

2014年12月09日 07:26   来源:红网    文/雷钟哲

  青海省民政厅近日公布称,今年已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一个多月以来,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今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却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这些“官保保”频频把“救命钱”占为己有。(12月8日《西安晚报》)

  出台城乡居民低保政策,是国家一项广受赞许的善政,体现出国家层面的关怀。然在其实施过程中,却屡屡出现倒人胃口的现象,既有“富人开着私家车领低保”的讽刺,也有“穷人流泪盼救济”的尴尬,还有基层干部以权谋私,频频长出“官保保”侵占救命钱这种毒瘤。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被曝持有267个存折,全都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此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因为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伺机作案的机会。相反,海南临高县一位家庭状况困难的村民从2010年开始申请低保,三年来均遭拒绝,今年在对村干部有所“表示”之后,才第一次领到低保金,并被告知不许“声张”,否则明年不再批准。这种害群之马,让群众极度反感!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根源就在制度设计上的漏洞。现在低保审批的流程,大致是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可是在这个流程中,无限放大了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空间。申请、受理、调查及至发放的诸多环节,都由基层干部进行操作,上级监管几成空白,有的只是走走过场。于是,该享有的享受不到,不该有的照领不误,至于出现篡改、歪曲和基层干部借机腐败,就可以用“现象”来状摹了。

  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程序有先天的不足。但是现实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这种组织框架下,难以改变现有程序。可是,让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同时加大监管力度,还是做得到的。比如锦州今年全面核查低保对象,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逐户拜访低保对象,送达宣传资料,详细解释相关政策。认为自己应该继续享受低保的人,可以在指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收入和财产等项证明材料,以备核查、公示。逾期不申请的,将被视为主动退出。且特别强调,如果一开始就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这次还要提出申请,将被追缴骗保资金。有了这些约束,核查工作甫一开始,就有两万多人主动退出。(6月15日《南方都市报》)而全国查究不该“吃”的乱“吃”现象,一年多高达150万人。

  世界上许多难题,不是找不到解决的办法,而是没有解决的意识。雾霾治理难不难?但不是照样收获了“APEC蓝”的成果。有“盾”就有“矛”,这才是亘古不变的规律。如果把低保看成是唐僧肉,谁都想来吃一口;或者认为那是国家的大锅饭,不吃白不吃,不用白不用,以至吃了也白吃,用了也白用,一点惩戒手段都没有,上述怪象,就成了低保的常态。

  专家说,要使得“官保保”等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而且,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看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也是修补程序漏洞的措施。

 

(责任编辑:张无)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守护安全需要多点“补漏者”    2015年08月21日
  • ·快递信息泄露,法律补漏(图)    2016年04月28日
  • ·杜绝减刑乱象 补漏与严惩须并行    2014年04月30日
  • ·善心被消费,慈善需补漏    2015年03月31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