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有亮点但仍需查缺补漏

2014年05月08日 11:02   来源:荆楚网   何晴

  近日,在浙江开启了公务员聘任制的“破冰”之旅,义乌以30万税后年薪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打开了一条引才“新通道”,同时也打破了公务员“铁饭碗”的常规概念。(5月7日 中新网)

  聘任制的实行着实是公务员改革的一大亮点。聘任制公务员与政府签合同,打破了传统公务员“只进不出”的用人机制,扭转了社会上对公务员“铁饭碗”的标签,客观上也形成了“鲶鱼效应”,高薪奖励能给传统公务员带来一定的激励。而江苏省此批聘任制公务员也具有相当高的技术含量,选取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岗位,面向社会招聘高质量、适应岗位需求的人才,既可以保证投入的高科技设施能够完全发挥用途,同时也为社会上的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和机会,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在聘任制公务员正给公务员队伍带来活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其中间存在的漏洞。首先,聘任制公务员打破了传统公务员队伍中逢进必考的程序,越过严格的公开考试审核,面向人群有限又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过程中很可能出现寻租行为甚至滋生腐败,助长买官卖官的不正之风,偏离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设计用意;其次,聘任制公务员的高薪虽然可以给传统公务员一定的激励,但一定程度上也会给传统公务员带来抵制情绪,越过了严格的考试却可以拿到高薪,客观上也有可能降低其他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再次,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期限是社会上质疑最大的一个问题。之前深圳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到期无一人解聘将聘任制度推到了风口浪尖,聘任制是否真的能够落实成为了社会热议的话题,所谓的聘任制会不会只是为了拿到“铁饭碗”的一个噱头?

  笔者认为,净化公务员队伍、提升公务员质量离不开制度的管控。完善公务员的管理机制,打破传统“只进不出”的用人机制,发挥聘任制的“鲶鱼效应”,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工作责任感;公开公务员的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考核指标,面向社会公开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标准以及续聘标准,聘任期满后严格按标准考核,拒绝罔顾私情、徇私枉法;引入社会监督,将考核结果公开,让民意评价发挥关键作用,了解聘任制度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实现用人制度的客观化、科学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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