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6个文件。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12月3日《新京报》)
对基层公务员来说,职级改革是一大福音。职务与职级并行,让基层公务员“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这相当于打破了职务决定待遇的局面,给公务员开启了一条涨薪的通道。比如,以前在一个乡科级单位,最高领导就是正科,只能寥寥几人享受正科级待遇。改革后,公务员只要工作努力、成绩优异,也能享受到正科待遇。这显然既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的个人发展,也有利于基层留住人才。
目前,舆论场也将职务与职级并行,简单解读为给基层公务员涨工资。没错,随着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的推进,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必然随之上涨。但如果仅把职务与职级并行,看成是涨工资,显然是小瞧了这项改革。职务与职级并行,更大的意义在于打破“官本位”思想的禁锢。受制于单位级别,多数基层公务员一辈子,基本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很少。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副科病”。显然,职务与职级并行,可以让基层干部不在挤职务升迁的独木桥,有助于打破“副科病”。
然而,改革的设想虽好,但现实的问题更不可忽视。比如,职务与职级并行,会不会让领导摘了“果子”?倘若,出现领导即获得乡镇一把手的实职,又能享受县处级待遇的现象。那么,职级就成了权力的附属品,官本位思想依然不会摆脱。基层公务员的“副科病”依然严重。基层干部的活力与创造力,也不会得到释放。如果,改革按这个方向发展,即使基层公务员待遇得到了提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也难言成功。
由此可见,能不能治愈“副科病”,能不能祛除官本位思想,才是职级改革的重点与难点。要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一方面要在在制度设计上,让职级真正与职务并行。保证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另一方面,要严格限制职级提升的条件、比例。谨防职级提升成为基层公务员集体官升三级的“齐步走”。唯有如此,才能既给基层送温暖、送待遇,又能治愈困扰基层干部多年的“副科病”。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