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医身份和待遇问题亟待解决

2014年11月15日 08:50   来源:大众日报   于美丽

  整理2013全省乡村医生来信的信访件,其中大约30%是反映农村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另外大约70%是反映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方面的问题。从来信中,笔者深深感到,当前乡村医生的工作量在不断增加,但地位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却没有及时“跟上”。并且在退出乡村医生队伍后,养老没有保障,他们迫切盼望解决自己的身份和待遇问题。

  我国2011医改方案特别重视基本、基础、基层,提到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致力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从中能看出乡村医生在保障基层卫生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医改后乡村医生的收入由三部分构成:一是2010年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后,药品实现了零差率销售,财政开始按各村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数量发放基本药物补贴;二是政府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三是为村民提供打针、输液等医疗服务后收取的诊疗费。根据现有的国家补助标准,一个服务1000口人的村级卫生室年收入约2万元。这个数乍看不低,但多数村卫生室不止一名村医,这笔钱得大伙分。何况省内不少偏远山村人口稀少,当地村医的收入要低于这一水平。

  自医改后,国家对村卫生室及乡镇卫生院投入很多,乡村医生问题的根源就是解决乡村医生身份和待遇的问题。当前,有民办教师转正、兽医转正政策,但对乡村医生的鼓励政策还偏少。一位64岁的乡村医生说,40年前,自己成为一名“赤脚医生”时,本村一个跟他同龄的李某某也当上了民办教师。如今,由“民办”转“公办”的李某某退休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400多元,自己却还得像年轻时一样忙碌,否则就断了收入来源。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最基本的单位,乡村医生是农民健康的“守门人”,这对于我国7亿多农民的健康来说至关重要。但是当前乡村医生队伍面临年龄老化,后继乏人、学历层次偏低等问题。发展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留住乡村医生,必须尽快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及待遇问题。 

  首先,应尽快明确乡村医生身份。既然村卫生室纳入了农村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实行零差率,已基本属于非营利状态,乡村医生又承担了公共卫生工作,政府就应该给乡村医生明确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及经济待遇。比如,可以比照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民办教师、农技人员的转正制度,来解决其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问题。

  其次,要全面推行乡村卫生一体管理。即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或内设机构,实行人员的实质融合、业务的统一管理和绩效一体考核等。省内统一规划村卫生室,按照每千人服务人口1-1.2标准配置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全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及养老保障由乡镇卫生院解决。未纳入一体管理村卫生室可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允许药品进行合理加成。作为过渡性措施,政府对非一体管理村卫生室的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或培训,这部分人员考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后可聘用到一体管理村卫生室执业。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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