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牌车辆司法拍卖拍的是公正

2014年11月15日 07:17   来源:京华时报   徐立凡

  启动京牌车辆司法竞拍,具有保障司法尊严、维护当事人利益、活跃购车市场等多种效应。但最重要的是,在整个竞拍过程中保证公平公正。

  从11月14日起,北京法院将对查封、扣押的京牌小客车进行网上司法处置。由于首批处置的11辆车均为带牌车辆,因此备受关注。据北京市高院介绍,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被处置车辆最高限价为评估价的150%。根据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北京市小客车摇号资格,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车辆是法院执行的标的物,对查封扣押车辆及时变现是保障当事人利益的重要途径。过去,法院在执行时经常碰到无视判决的“赖账”情况,北京启动京牌车辆司法竞拍,有助于疏通司法救助和补偿当事人利益的途径,让当事人及时获得应得利益。此外,自2011年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后,京牌车辆因为附加了行政调控程序,其潜在价值超过了车辆本身。车辆带京牌竞拍,还将迫使诉讼中的“老赖”重新评估拖欠案款可能造成的损失,从而提高案款执行率和案件的完结率。

  启动京牌车辆司法竞拍还有助于盘活依法查扣车辆形成的资产。据估计,每年北京依法查扣的车辆达数百辆,这就意味着数以千万元的资产。加之过去因暂停司法竞拍车辆、流拍等原因造成的大量积压,处于冻结状态的资产数目更大。本质上说,这些资产都应归属于案件当事人的利益,长期不能盘活,不利于保障当事人利益和法院的廉政建设。

  从广大用车刚需者的角度看,更关注的是京牌车辆司法拍卖还开辟了一条买车的“快速通道”。根据今年1月1日改版的购车调控政策,凡符合摇号资格者都可以通过相关司法拍卖程序竞拍车辆,不再需要此前规定的必须有购车指标这一资格。基于摇号的概率,因此在降低门槛后,必将掀起一个竞买高潮。

  北京市高院的规定已经划定了竞拍车辆的价格上限,这有利于保证竞拍秩序。但最重要的是,在整个竞拍过程中保证公平公正。

  一方面,法院不是竞拍的受益方,而只是竞拍的委托方和监督方,因此应该通过缜密程序设计,严格按照流程办事,以避免成为竞拍活动的利益体。另一方面,对第三方评估、拍卖机构也需设定严格标准。车辆状态如何,起拍价格如何设定,都应公开,并在透明状态下交易。否则,不仅竞买人作为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竞拍过程也可能异化为对北京车牌这一行政资源的买卖。对于竞买人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监管,过去出现过通过假诉讼转让车辆的案例,竞买人遵守程序,也是让竞拍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

  可以说,启动京牌车辆司法竞拍,具有保障司法尊严、维护当事人利益、活跃购车市场等多种效应,但从根本上说,作为司法程序的组成部分,公正是最大前提。有了这个前提,其正面效应才能充分显现。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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