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里有话:泼向“见义勇为”的一盆冷水(图)

2014年11月12日 14:10   来源:西安晚报   杨涛

画里有话:泼向“见义勇为”的一盆冷水

图/陶小莫

  近日,曾在江苏南通如皋市石庄镇城管中队任职的张豪向记者爆料称,去年4月,他曾参与过当地一次救火行动,当时与3名同事一起救出了一对老夫妻。然而,在那之后,当时参与救人的3名同事都因这一见义勇为行为获得了荣誉,而张豪的名字却莫名“失踪”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名参与救火的同事。

  对此说法,有关方面回应称,替代他的同事的确参与了救火,而之所以没有申报张豪,是因为他“表现不好,之前还曾殴打过群众。况且在申报时,有群众举报他工作时吃拿卡要,当时就把他停职了。”这个说法且不管是否属实,单就见义勇为的荣誉与平时工作表现挂起钩来,就让人匪夷所思,不利于发挥见义勇为者的积极性。

  据了解,当地根据的是《关于开展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候选人评选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筛选出已获得县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符合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评选标准,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且一贯遵纪守法的见义勇为人员。”张豪似乎并不符合“一贯遵纪守法”的要求,而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是见义勇为行为之一,从这一条件来看,并没有要求“一贯遵纪守法”,只要有见义勇为的行为,都应当受到奖励。那么,南通市的评选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本身就值得商榷。

  所以,有关部门应当放弃对于张豪的偏见,放弃对于见义勇为者的过多其他条件要求,只要有见义勇为的行为,作出一定的社会贡献,都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鼓励所有的公民都见义勇为。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