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落细、落小、落实。江西省宜春市近几年有3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4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人获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139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形成了崇德向善、争当好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我们因势利导,大力倡导“好人文化”,用身边好人传递道德力量,用凡人善举凝聚价值共识,取得积极成效。
发挥文化涵养作用。文化是人们的精神家园,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宜春市把培育“好人文化”与挖掘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加大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广场、红色教育基地的投入力度,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向基层农村倾斜。举办庆祝建党和国庆文艺汇演、学英模谷雨诗会、好人事迹演讲大赛等活动,在其中贯穿和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创作一批宣传“好人文化”的作品,如广播剧《守护春天》、采茶戏《玖爷和他的贾家村》等,让好人走到受众身边、走进人们心里,增进全社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拓宽宣传教育渠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目标、价值追求、价值准则,只有为人们认知认同,才能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这就离不开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宜春市十分重视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旗帜鲜明宣传好人,千方百计传播主流价值。发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的主渠道作用,开设栏目、刊播报道,在全市大力宣传好人的先进事迹、美德善举,力求使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与中央、省属主流媒体主动对接,让好人被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人民日报曾两次报道“最美考生”柳艳兵、易政勇的先进事迹。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开发微博、微信等互动平台,采用视频、动漫等形式展示英模好人事迹。举办好人事迹报告团基层巡讲、道德建设典型宣传一条街等活动,并将好人事迹编撰成《德耀宜春》一书出版。
创新文明创建载体。人民群众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只有激发人民群众的道德自觉,才能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宜春市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不断创新载体,努力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持续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英模好人座谈会,开展十大创业先锋、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推荐评选活动;在全市1200多所学校开展未成年人“1+X”、少年义工、道德家书等道德实践活动。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婚丧嫁娶等文明行动,引导和促使人们提升道德实践意愿和能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完善好人关爱机制。好人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他们有高尚道德情操、崇高事业追求,但也是平凡人,也有思想困惑与实际困难,需要关爱和帮助。宜春市积极健全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社会保障一体化机制,确保关爱好人落到实处,树立好人有好报、行善不吃亏的价值导向。建立公民道德荣誉档案,将先进典型、好人好事确认登记并载入档案,及时推报为身边好人、优秀教师、道德模范和“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参加市里组织的相关活动,给他们创造发展进步的机会,让他们有荣誉、有尊严。设立见义勇为基金、慈善救助基金、英模好人褒奖救助基金,建立就业创业帮扶、子女入学帮扶、结对子帮扶等机制,切实解除好人的后顾之忧。
(作者为中共江西省宜春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