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讹诈好人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2016年05月03日 08:24   来源:东方网   叶祝颐

  网友@立方霖是蚌埠三中的高三学生,其称:2016年元月25号,一老人走路时摔倒,他上去扶时被老人抓着不放,后被起诉到法院。4月28日庭审老人一家眼看要败诉,就来到蚌埠三中门口。另据共青团中央微博: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相信法院会依据证据做出公平的裁判。如果对方确实无理取闹,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应该及时报警。(5月1日光明网)

  学生好心搀扶摔倒老人,不仅未听到感激之语,反而被起诉到法院。老人一家眼看要败诉,就到学校无理取闹。这不是恩将仇报,倒打一耙吗?如果学生反映的事情属实,不仅法院要判决老人败诉,警方也应介入调查,依法追究老人及其家属诬陷他人的法律责任。而且,好心没有好报,好人反被诬陷,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的沉重行善语境值得反思。如果中学生冤情洗不清,他带着心理阴影成长,该由谁承担责任?如果不给予诬陷好人者应有的处罚,大家又如何坦然救人呢?

  从彭宇案到李景强案,从好人救人前拍照自保防敲诈到民警救人被冤枉,近年来这方面的事情屡见不鲜。有网友表示,做十次好事,一次被讹就完了。怕被被救者与家属诬陷,不敢帮扶。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防止好心人被诬陷。有律师支招:帮扶前用手机拍下证据。当然,更多人又拿南京彭宇案作对比。虽说后来披露的彭宇案真相表明,彭宇并非被冤枉的好人,徐寿兰也不是碰瓷老太。但是从扶人者反被起诉的例子来看,不救人良心不忍,救人又怕被讹诈。救不救人还真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毋庸讳言,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见义不为、各扫门前雪的人,倒打一耙、讹诈好人的人确实存在。但这种人毕竟不能代表社会的主流,更不等于大家都认同这些做法。这些做法不仅不应被提倡,而应该受到谴责。看见有人摔倒在地,你忍心不帮扶一把吗?如果大家宁可集体围观,绝不出手相救,似乎洗清了自己伤害他人的嫌疑,但是人的道德良知无法安宁。

  应该承认,救助摔倒老人确实比较麻烦,做好事还存在反被诬陷的可能。但是我们在反思如何避免好人被诬陷,鼓励公众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同时,也不能因为有好人被诬陷,就忘记了自己的道德责任,对亟需救助的人不闻不问。面对老人摔倒的现实,如果路人都拒绝施救,老人与家属该做何感想?他们以后又如何坦然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我们在物质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如果精神文明退步,道德灵魂家园荒芜,岂不可悲?

  虽然个人的道德力量不足以走出好人被讹诈的阴影,但是我们都有义务坚守道德底线,建设自己的灵魂家园。只有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当然,要激活更多人的向善之心,不能指望以德报怨感化所有人,也不能指望个案揭开真相就解决问题。对此,除了道德舆论的力量以外,还要思考如何搭建人际信任平台,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感,用制度的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搀扶跌落的道德与社会责任,化解“好心没好报”的现实尴尬。深圳市奖励救人少年的举动树立了很好的道德标杆。如果“行善有奖”的物质激励和“讹诈有罚”的法律惩处变成法律制度常态,让好人受到褒奖,让冤枉好人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才是唤醒公共道德,搭建人际信任平台的良方。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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