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红会的槽点出在哪里?

2014年11月02日 08:57   来源:羊城晚报   钱克锦

  广州红十字会在2013年用于救助的钱,还没有它一年所收的利息多。该会的报告说,去年它利息钱就有约191万,而用于救急的则160万。

  光利息还剩30万,再加上本金,明年就是没人再捐一分钱,广州红十字会基金还是增加的!看看,这边是仍有一些需要“救命钱”却叫天天不应的人,另一边则是红十字会靠利息就可以增加资本积累。难怪看到这则新闻之后,不少人猛烈抨击:亏你还是慈善组织!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

  近年来,红会负面新闻不断,这次这个新闻,似乎又是负面的。

  但个人以为,就这次“利息超过支出”的新闻,民众质疑并非毫无道理,但是要批对地方。

  有人认为,作为一个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资金来源主要是捐款,那么就应该把捐款用于救助,自己留着生利息,听起来都让人不爽。某种程度上说,这种看法有道理,但并不完全对。

  不错,募捐来的款项,无论来自政府还是来自社会,都是“取之于民”,应该“用之于民”,用于急需的民。但是,作为一个长期的、综合性的慈善组织,与具体的、短期的基金不一样,要考虑到长远性和持续性,本身留大量基金,依靠利息来做慈善是可以理解的。

  实际上,不仅中国,就是看慈善事业或更广泛地说非营利事业做得比较成功的发达社会,众多基金会尤其是大的基金会,进行资助时也不会“倾囊而出”,而是利用基金的利息,或者把基金用作投资,用投资获得的钱来用于慈善或其他事业。有些研究者甚至说,只有用商业模式来运作非营利组织,才能让非营利组织“后继有钱”,才能发挥更大作用——当然,请注意,用商业模式运作非营利组织本身,和把慈善当成生意做,根本不同!

  从这点上说,红十字会用利息来救助,也没什么大问题。但是救助支出还不及利息收益,就值得商榷!问题出在哪里呢?笔者以为,出在两个方面。

  第一,从这件事人们可以看出,红十字会仍然有着官僚机构的烙印。想想,那么多人需要援助,有钱却援助不出去,为什么?因为规定太死!条条框框横七竖八地在那里,估计真有急需,申请点救助恐怕跑断腿也办不成!而且,一次最高救助金额为7000元,十年未变!十年是什么概念?这样的规定,如果不是一个老气横秋的官僚机构,实在有些解释不通。

  第二,在一轮轮负面情况导致信誉度急剧下降时,人们没有看到红会真正下决心改变的迹象。不错,口号是说过,决心多少也表过。年度账目也有公开。但说实话,公开透明得还不够。而且红会出来说话时,多是让人看到他们一副无辜的样子,好像负面新闻伤害了红会,伤害了慈善——如果只怪新闻,不检讨自己过去的做法,不更加彻底公开透明,谁伤害了谁其实一目了然。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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