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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没分得卖血的一杯羹又如何?

2014年09月24日 07:11   来源:红网   崔恒清

  9月22日有媒体报道称网络上流传中国红十字会通过将无偿献血卖给医院获利39.95亿元,对此,中国红十字会表示,该言论严重失实,红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在无偿献血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隶属于红十字会。(综合9月23日《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

  其实,对血站“白拿”志愿者的血,然后高价转卖给医院的质疑并非一朝一夕。对此,与之关联的红十字会却推得一干二净,坚称只负责发动宣传“义务献血”以及表彰,对血站并无管辖权,故而对其“倒卖”之事不甚了了。但无疑各地血站都是打着红十字会的旗号采血,志愿者也是冲着这一点无偿献血的。公众善心善为并未真的“普渡众生”,倒是让血站及相关医疗部门赚得满钵满罐,这让公众情何以堪?

  红十字会标榜“只是帮着吆喝”,言下之意就是,没有参与运作更没有从中获利。这确实秉承了红十字会“无私奉献”宗旨,但这岂不是“羊肉没吃着空惹一身膻”?而更令人纳闷的是,受了这么大委屈,红十字会竟然无怨无悔“忍辱负重”?个中原因值得把玩回味。当然,这是红十字会的自证清白,真实情况又是怎样,则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血站及血液中心,自然也不会轻易出卖这个一直罩着它的红十字会的,因为离开了这张王牌,血站就会寸步难行,想白拿志愿者的血门儿也没有。从这个角度讲,吆喝得口干舌燥的红十字会,也该能分上一杯羹,否则,血站这“干儿子”也就太不仗义太不近人情了。

  血站隶属卫计委,或许并不谬。但事实是,卫计委是没有鼓动“义务献血”的职能与权限的,也就是说,这个“亲娘”还得勾搭上红十字会这个“干老子”,血站才能名正言顺“白拿”志愿者的血,这是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可见,在这个过程中,红十字会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光有其自我辩白是很难令人信服的。退一万步讲,红十字会与血战没有隶属关系,也确实没从中获得好处,但并不意味着红十字会可以听之任之,由着血站的性子来,贩卖无偿获得的血液,否则,就有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之嫌。也就是说,红十字会不仅要对无偿献血进行宣传、动员和表彰,而且还要对血液的使用进行跟踪,坚决杜绝有部门从中大把捞取油水。

  从民众的无偿鲜血到高价销售,这样的“转身”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站得住脚,也很难说得过去。民众义务献血献出的也是一份份爱心,帮助的是一个个需要帮助的人,这不容买卖与商品化。除了可适当收取一些因采集、制作以及运输而产生的费用外,不得加价销售,这应是一条基本准则,否则,人们的爱心就会因此大打折扣。而高价销售则更是有悖常理,这无异于趁火打劫、挟尸要价,完全将公众的爱心当作其获取利益的资本,这是何等不堪?而且,根据《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从这个角度讲,高价出售志愿者血液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警觉与重视。

  毫无疑问,体制不顺、管理短板是高价销售血液乱象横生的症结所在。关键是在管理上红十字会不能袖手,不能将血液使用监管权拱手相让,当然这需要更高层面进一步加以明确与理顺,使得用血更加规范、合理。基本原则是,民众的无偿献血绝不能被高价销售,而且这需要尽快尽早落地,不能有丝毫犹豫、迟疑,因为这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容漠视与践踏。将之做好做到位,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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