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被宝马车闪灯尾随,变道并行并示意靠边停车,在意识到可能是高速路碰瓷敲诈后,他将车速提到150码以上,宝马车仍然穷追不舍,直到将车速提至近200码,才将宝马车甩掉。这篇名为《疑敲诈兼抢劫团伙,高速狂奔190码》的帖子,风靡网络论坛和微信朋友圈。而据警方透露,某碰瓷团伙在一年时间内作案近300起,涉案金额300余万,目前查实的案件有16起,敲诈勒索金额达100余万。(10月26日《成都商报》)
“豪车碰瓷”现象能够频频出现,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交通管理对于故意“碰瓷”一说,并没有法律定义,也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文,甚至连责任认定都是难事。对于此现状,国家立法首先要填补空白,除此之外还要严厉打击“碰瓷”行为,让所有的“碰瓷”者付出代价。
当下的交强险制度,也没有考虑到豪车上路的公共危害性。既然是豪车,从理论上讲就应当多承担一些修车的责任。许多专业人士曾建议设立一种“豪车上路险”,这种保险,不是让普通肇事车逃避责任,也不是约束豪车的路权,而是让肇事车在尽到自己的赔偿责任,即走完自己的强险、三者险之后,让事故能有一个更加和谐的处理结果。
公平是当下社会最需要追求的价值。因为当下立法现状与保险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车辆在路权上“弱势者更弱”的结果。而豪车作为身份与奢侈品的代表与象征,在充分享有路权的当下,应当付出更多的责任以确保马路上所有车辆的公平行驶权。这和购买奢侈品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是一样的道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