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运气论"看一块海绵垫引起的"昆明学生踩踏事故"

2014年09月28日 07:18   来源:红网   郑渝川

  9月26日下午2时许,昆明明通小学发生学生踩踏事故,致6人死亡,26人受伤。据查,前一日该校体育教师将体育教学使用的两块海绵垫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26日午休结束后,学生在宿舍楼下楼时,海绵垫倒于过道,先期下楼的学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不明情况继续下楼,致严重伤亡。昆明市对该市教育局副局长等五名官员给予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副局长等两名官员的职务。该市已于26日晚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9月27日中国新闻网)

  踩踏等校园安全事故,完全可以通过事前加强控制而予以避免。这起事故中,体育教师将海绵垫放置在学生宿舍楼内过道,占用通行区域,已经埋下了安全隐患,是非常严重的违规操作;而这样的违规操作、严重隐患,却未能在长达一天的时间内,被该校管理人员、教师纠正予以排除,则暴露出安全常识及相关演练的缺失;学生集中离开宿舍楼,没有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现场引导,也同样不合安全规范。

  昆明市对就此事故给出的初次处分发布后,一些网友评价认为对官员处理、处分的过轻,有论者认为如果不更为严厉的处罚昆明市、盘龙区及街道、学校有关领导,就不能让官员感受到事故的沉痛。

  严罚真能让官员长记性,从而促进校园安全的好转,杜绝同类事故发生吗?以往国内一些地方发生的类似事件,如果引起了国家层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事件善后处理又始终处于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之下,确实可能推动较为严厉、依据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条款的“顶格”处罚出台。最为典型的就是山西等省份前些年发生重大矿难事故后的处理。

  然而,屡屡严罚,却并没有让事故断根。而在一些媒体对重大事故受罚官员的采访报道中,常常出现为被重罚官员抱不平的声音。比如,被罚官员事故前任职时间很短;又如,被罚官员已经为减少乃至杜绝事故想了很多办法,采取过各种举措,正在发挥作用,却因为旧有的操作制度、人员积习造成的事故而担责。

  一种更为普遍的辩护论点是,漠视安全的违法违规操作,相当普遍,使得事故发生具有一定必然性,但究竟在哪里、何时发生,却很偶然。包括被罚官员在内,好些人都会认为,只处罚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官员,有些不公平。这些被罚官员会将处分、处罚理解为运气不好,根本不可能就此开展反思。而那些“侥幸”躲过了事故、问责的其他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官员,也很难从个例处罚感知到震慑,会认为运气这个东西具有偶然性,运气不好,“是祸躲不过”。也正因为此,历次事故发生后的整顿,就只能流于表面,而无法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以昆明海通小学发生的这起踩踏事故为例,依照“运气论”的解读,体育教师将教学所用的海绵垫放置在楼内过道、海绵垫放了一天都没被搬走、海绵垫恰恰在学生午休结束上课前倒落,每个环节都是概率极低的偶然事件,还要累加在一起,才能出现事故。因为这起事故被问责的官员,以及昆明市希望通过事故问责来震慑的该市其他地方、其他学校的有关官员,完全可能依照“运气论”来理解和认识问题。

  如前述,踩踏等校园安全事故完全可能避免。但事故确确实实的发生了,更值得关注的是,像昆明海通小学那样漠视安全规范和管理的校园,绝非个例,因此在处罚问责涉事官员的同时,不能以一次两次的例行大检查来敷衍普遍存在的隐患,必须要扭转教育等主管部门及各类各级学校人员将事故发生与问责,理解为概率、运气问题的认识。

  笔者以为,云南省、昆明市应全面检查各类各级学校及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规范的常识宣传、法律政策普及、安全演练、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配备等记录情况,凡是发现存在记录不全、伪造记录,甚至完全没有开展过上述工作的情况,就要等同于发生事故给予顶格处分。处分对象应同时包括教育部门、学校、基层街道或乡镇正职和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成员。应通过长期不懈的检查并坚持最为严厉的个案处理,让教育等主管部门及各类各级学校人员打破既往认知(忽略校园安全工作,只有很小几率受到处罚),树立起校园安全警戒线不容忽略、一旦忽略无论是否造成问题也必然遭受重罚的新认识。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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