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专业人才并不短缺

2014年09月26日 07:32   来源:红网   文/李云勇

  浙江省平阳县委书记拟提名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对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人民法庭微博“方庄法庭”转发并提出了“中级法院院长是否需要法院工作背景”等问题。(9月24日人民网)9月25日红网刊文《书记任法院院长的困局与破局》:“当前我国法律从业者当中,专业人才依然短缺”,“如果有数量充足的法律专业人才,何必从只具备行政经验而无法律知识和实践的官员中选拔呢?”

  “法律人才的短缺不容忽视”,作者立论的根基存在重大误判,代表了当前社会上一个模糊认识,有必要予以澄清。

  作者对“法律人才”定义有误。作者把“法律人才”局限为法院检察院等系统中从事法律的人员,把法学院的教师队伍,广大的律师队伍,单位从事法务工作的人,有律师资格或司法资格但目前没有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法学院学生等排除在外。这一判断,根本无法取信于人。很简单的道理,现任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曾是华东政法学院教授、院长,如果法学院老师(学生暂不论)不算法律人才,那我们就得承认从法学院到两院的曹建明等同志不是法律人才,这个可能吗?

  作者对相关法律理解有误。尤其对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关于司法考试、两院公考的相关规定等了解不到位。2000年之前过律考的人不能直接考法官、检察官,除非他先重新通过司考。当然,有另一种途径,如果上级组织看中,无须通过司考,可以推荐任命为法院院长、副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法律特地留了这一后手,保障组织看中的人无须通过司考就可以任命为两院领导人。很多经验丰富的律师完全可以胜任院长,一个法院大约需5个左右正副院长,就算不从内部提拔,从法学院、律师队伍,要找出几个当院长的人来可以说是小事一桩,根本不存在院长后备人才紧缺问题。

  作者对法院人才理解有误。“虽然,近年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法律专业人才补充到法院检察院等系统中来,但人才短缺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又存在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工作者辞职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法院人才的缺口。”这一判断基本不能成立。就算法官法、检察官法,上级组织和两院瞧不起资深律师,给资深律师设置了法律障碍(欧美多从资深律师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法官队伍),一方面,法院至少可以从政法院校、司法局等挖人,另一方面,就算有人辞职,法院的进出保持了大体平衡,从内部提拔院长也不是什么难事,不存在院长后备人才紧缺问题。

  作者对社会的整体法律人才存在误判。2000年以前,总分400,律考通过率大体在5%左右。迫于舆论压力,2001年后推行司考,大体断了以前律师们的法官梦,但是,升格为每门150分,总分600分,司考通过率高多了,大体保持在15%左右。数十年来,取得这两项资格的人数量可观,只有很少一部分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因为,两院编制有限,律师队伍“养老不养少”,某省会报纸为此发过详细数据的深度调查。显然,作者没有看到相关资料,仅仅推测就妄下断语。

  “法律人才的短缺不容忽视”,如果这一论调成立,请问:为什么北大法律硕士京城卖粉?如果硕士从事律师或法官、检察官,收入比卖粉高,更有幸福感,更有尊严,硕士还会卖粉吗?任命毫无法律知识的县委书记为中级法院院长,有违法治潮流,有违时代潮流,但是凭此断定“法律人才的短缺不容忽视”,则只能贻笑大方,博人一笑了,无助于法治中国建设。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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