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每一轮关于公务员薪酬的争论,都会出现“高薪养廉”的声音。有专家指出,“高薪养廉”基本上已是一个伪命题。单纯“高薪”并不能“把腐败的心理转化为廉洁的心理”,“高薪养廉”应该改为“足薪阻贪”,要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和监管落实,实现养廉反腐。(9月16日人民网)
安贫乐道一直是儒家所提倡的立身处世的态度,孔子在《论语?雍也》中就感叹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在这种传统文化的熏陶下,部分国人特别是读书人一直羞于谈钱,甚至有人将之称为“阿堵物”,更有人将安贫乐道视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灵丹妙药。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就连提倡“安贫乐道”的孔大圣人,也曾因兜里没钱困于陈蔡,七日不尝粒,差点一命呜呼。因此在《非你莫属》中就专门有一个环节叫“谈钱不伤感情”,同样道理,公务员工资改革也应大大方方的摆在桌面上谈,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和监管落实,做到既不伤人民群众的感情,也不伤公务员群体的感情。否则的话,大家都在背后玩猫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会更大。
“足薪阻贪”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一个月发多少钱才算足薪?对于这个问题,因为身处的地区不同、阶层不同、工作强度不同,每个人心目中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说4000的,有说8000的,也有说年薪30万的,这恰恰说明足薪的数额必须兼顾各方利益、各地差异,做到公平合理,得到各方面的首肯。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工资调查制度,让公务员工资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让公务员能够较体面地维持基本生活;另一方面要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正视不同岗位间的劳动强度差异,细化岗位津贴,实现多劳多得。
解决完“足薪”的问题,接下来就要说“阻贪”了。关于如何反腐倡廉,“前人之述备矣”,笔者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需要强调的是,人的愿望是没有止境的,在实现足薪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设计把权力关进笼子,没有充分的监督把公务员的前前后后照亮,依然会有贪污腐败现象发生。因此,“阻贪”的关键不在于“足薪”,“足薪”只是“阻贪”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此我们不能对“足薪”寄予太多的厚望,机关高效不高效,官员贪腐不贪腐,关键还在监督权力的运行。
尽管看上去很美的“足薪阻贪”,实际上并不那么靠谱,但是我们依然应该将“足薪”进行到底,因为大部分公务员也是普通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也应该受到足够的尊重,得到合理的回报,这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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