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一则关于“山西洪洞县兴唐寺乡书记带队酒后砸饭店”的微博颇受关注,微博中还配有饭店被砸后的现场照片,受到大量网民转发。“求真”栏目记者今日从洪洞县宣传部新闻中心获悉,临汾市纪检委已介入调查。(9月3日人民网)
“嫌菜量少烟酒档次低,用酒灌餐厅总经理,并打砸饭店后扬长而去,两千多元也没结帐”。咋一看,好似又一新版的“拳打镇关西”。只是角色和剧情发生了改变。是我们的基层“父母官”嫌饭店招待不周、档次不高而寻衅滋事。
常言道:“有多大的面,就做多大的饼,吃得起饭,就给得起钱。”这是一般群众都知晓的消费常识,更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原则。然而,身为国家干部的唐寺乡书记、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林业站长等9人居然不明白这样浅显的道理,公然在吃吃喝喝之后嫌菜量少、烟酒档次低,酒灌经理、打砸饭店、不付账扬长而去。这样的行为,暂且不论是不是想“白吃白喝”,但这样的一“砸”,不止“砸”坏了群众的财产,更“砸”坏自己形象,“砸”坏了公权力,“砸”毁了政府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也反映出了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极为低劣的个人素质,暴露出了一些基层干部的野蛮习气。不但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干部队伍形象,更让我们党多年树立起来群众根基大打折扣。
其实,基层干部打砸饭店、酒楼唐寺乡几位已不是孤案,近期媒体曝光此类事件不在少数。如:陕西铜川市政协委员、王益区人大代表杨大军等人,在酒楼吃饭后,结账时要求签单遭服务员拒绝。随后,对酒楼经营烟酒的商店、KTV店和煎饼店进行打砸;安徽颍上县杨湖镇沿河村一位村民家办喜事,该县刘集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葛某与开饭店的张某都去喝喜酒,双方因坐上座之事发生不愉快,葛某就带人把张某的饭店砸了,等等事例,无一不刺痛着民众的眼球。反观,如此违法之行为,不仅是嚣张之极、飞扬跋扈,更是践踏法律,是典型权大于法的思想在作祟。
看到“官员带队打砸饭店有待纪委深入调查”的报道,不免让笔者想到近期一则史料记载关于“彭德怀视察中路过西昌螺吉山畜牧场,和随行人员(共10人)吃了顿饭,付费两元后离开。彭德怀同志从经管此事的同志那里得知交费的情况后,立即补交8元的事迹”。一位戎马倥偬、战功赫赫、横刀立马、叱咤风云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居然为此等小事讲政治、讲正气、高风亮节。而我们的唐寺乡基层干部,居然能“冒天下之大不韪”,置“八项规定”于不顾。为了自己的贪图享乐,耍起了“官威”,硬气了“腰杆”,侵占民众利益,不但“舌尖腐败”,思想觉悟也跟着“下滑”。忘记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道理;忘记了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忘记了党员干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宗旨。
官员带队打砸饭店频现说明惩治吃喝、防止公权私用还需加大监管和惩治力度。部分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抱着再怎么查怎么整治,也整治不到自己身上来思想,这无疑是危险的。消除这种危险的思想需要加大问责惩处力度,让这些顶风作案的官员尝到恶果。以中央整顿作风为契机不断进行作风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他们好好“治治病、洗洗澡”。同时真正把公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惩戒、防范和保障的机制。最后还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愿“官员带队打砸饭店”的事件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不要让他们的所为寒了百姓的心,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与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