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一掰民航的29亿“其他支出”

2014年09月01日 13:02   来源:东方网   玫昆仑

  记者查阅《2013年度中国民用航空局部门决算》发现,去年民航发展基金支出91.62亿元,支出明细里,“其他支出”达28.97亿元,占总支出的三成。民航局未解释“其他”具体指什么。审计则发现民航局在使用民航发展基金的过程中存在种种违规现象。(见8月31日的新民网)

  一年的“其他支出”近29亿,数额之高,令人惊讶。至于这近29亿用在何处,是否合理,是否违法违纪,都没有公开,民众也无法得知,自然令人质疑。

  目前,财政部门预算采取列举式编制,不可能把全部预算支出都列出来,以致一些地方部门预算的“其他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比重越来越高。而“其他支出”占比越高,离政务公开、预算公开就越远。特别是一些吃喝招待、参观学习、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不便处理的费用也都列入其中,甚至利用“其他支出”私设“小金库”,为民诟病。因为这种“其他支出”让民众“雾里看花”,等于是在搞“暗箱操作”,难免不会滋生出各种腐败现象来。

  按理说,在部门预算中设置“其他支出”科目,是有其固定用途的,它的存在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因为有些支出不能列入对应的科目中。问题是,“其他支出”太多,“行政经费”模糊,一些部门就会把“其他支出”变成违规违法支出的“掩蔽洞”,甚至早已演变成了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的“保护伞”,从而形成腐败黑洞,难免让人心生疑窦。难怪有群众报怨说:“‘其他’是个筐,不管啥都往里面装。”

  其实,政府部门财政支出一直以来都是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其透明度如何、合理性如何、被群众认知度如何,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影响着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如果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经常出现说不清、道不明的“其他支出”,久而久之,必然会为一些人权力乱寻租提供方便,助长腐败行为,既浪费了纳税人的血汗钱,败坏了党风和社风,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了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政府及其部门的预算支出情况,群众有知情权与监督权。从这个角度上讲,窃以为,理应把“其他支出”拉出来溜一溜,晒一晒,还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从而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把各项财政预算支出尽量列明细一点,少一些含糊的“其他支出”,多一些具体与真实。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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