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需要理清的几个问题

2014年08月26日 09:07   来源:武汉晚报   宗边

  中国日报的消息说,房地产税法案已经在起草中,最早明年开始执行。

  其实,关于房产税,有很多问题需要理清楚。

  第一,房产税近年内几乎不太可能推出。一是从资料上看,今年全国人大没有公布房地产税的立法计划,也就不可能在明年开始实施。二是国务院刚刚公布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征求意见稿,不动产统一登记都只是起步阶段,房地产税谈何征起。

  第二房产税对普通老百姓究竟是好是坏?这要取决于征收的政策。从上海和重庆两地的试点来看,沪渝房产税试点基本针对新购住房(重庆纳入了存量的别墅),税率相当温和:上海税率是0.4%-0.6%,重庆税率是0.5%-1.2%。由于征收范围较窄,仅集中在增量房市场而没有涉及存量房,再加上税率较低,房产税并没有起到预期的压低房价的作用。

  第三,房产税可能带来什么。按照专家说法,如果下一批试点房产税,有可能在征税范围上考虑存量房,对第二套及以上的所有房地产实施征税;税率上应该比沪渝大幅提高,这样可以吓阻新的投资者进入住宅市场,并且会让原有的投资者将多余的房子吐出来,如此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将会得到一定的缓解,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第四,房产税的法律逻辑。如果抛弃现状,但从法律逻辑来论,房地产税属于是重复收税。房产税是有房子了,有了地产你才收税。我们现在的老百姓没有地,地是政府的,因为我们拿到70年的房产证和40年,50年的,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的所谓拥有了房产证的人,都是租了四五十年。既然租了70年的使用权,缴什么房产税,这房子都不是你的,地也不是你的,逻辑上是这样的法律关系。但是因为我们的房子前些年涨得太快,利润太高,所以大家都提出来能不能用房产税的办法来调剂市场,调剂地价,调剂房价。但它势必带来在土地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税收重复征收的问题。这也是房产税在政策研究中必须考虑清楚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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