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男女拉手的禁令很荒唐

2014年08月25日 13:12   来源:中国江西网   赵小帅

  2014年08月23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高中门前的标牌上播放着校方新学期制定的“八条禁令”。偃师高中新学期规定:严禁学生谈恋爱,男女学生拉手一次警告留校察看,第二次拉手开除。严禁在学校举行生日聚会,违规者将开除。学生们称这是偃师高中最严厉“八条禁令”。(8月23日中华网)

  在高三这个“草木皆兵”的阶段,关于学生的严苛规定层出不穷,没有最坏,只有更坏,与之类似的校园法规一次次刷新我们的视野。在偃师高中这八条禁令里边,男女手拉手成了明令禁止的事情。高中生学习紧张,尤其是高三考生,自然而然,谈恋爱这种事变成了学校管理者封杀喊打的对象,高中生也正值对异性产生好感的特殊阶段,但男女同学之间仍可以手拉手叩开大学之门。

  我们理解学校严管的用意,但是学校应重在变堵为疏,这方是教育“行为世范”的本质。从最开始新闻报道中学校布防摄像头防止学生恋爱到禁止男女生坐同桌,我们的管理者在处理男女学生关系上风声鹤唳,慎之又慎,最后,干脆动用学校法规和硬件设备让学生感到“以恋爱为耻”,这种粗暴的规定与学校育人的初衷相去甚远,学生在日常间的交往中受限,或许原本不存在的现象,因学校规定的格外“关照”,反而凸现出来了。高三是一个特殊的阶段,在全社会都向高三生施压的同时,我们的学校更应该为学生“做减法”,给学生“脱敏”,而非扎镣铐绑缚手脚。

  喊了多年的素质教育,在中国的高等中学里不允许男女手拉手不是想象。新版小学生守则前段时间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删除“见义勇为”,增加“控制上网时间、会自护懂自救”,一增一删,反应了守则充分考虑到小学生的主体特征,契合小学生的所思所行,更人性化。同样的道理,我们的高中校规不妨少几条禁令,在初入高中时多几门健康性教育课程,这岂不更好?

  

(责任编辑:张无)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