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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能成中国“裸官”的护身符

2014年08月13日 11:12   来源:荆楚网   罗竖一

  据8月13日《京华时报》报道,作为深圳首个70后正局级女干部,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刘燕日前辞职引起广泛关注。媒体质疑她是因为“裸官”辞职,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刘燕辞职有其个人原因,但多个信源表明,刘燕确属“裸官”,其丈夫拥有海外户籍多年。

  诚然,“裸官”并不一定是贪官,但大量的事实充分证明,此二者往往密不可分。因此,最近几年来,尤其是“习李格局”形成之后,中央层面十分重视“裸官”问题。是故,像刘燕这样的“裸官”,才接二连三地蹦出来,向组织提出辞职。

  那么,中国究竟有多少“裸官”呢?据媒体报道,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曾透露,1995年到2005年10年间,中国共出现118万名“裸官”。但此说法一直未得到官方认可。2012年,中国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采访时称,“裸官”的具体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

  直言不讳地讲,在某些现实机制下,要查清“裸官”的具体数字,确实有相当大的难度。然而,比较值得欣慰的是,至今全国有10余省份以及相关国家部委,已经全面启动对“裸官”的摸底清查。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兴领袖”习近平的正确领导下,在“铁血反腐王”王岐山的主导下,中国的“裸官”问题,也定会像“贪官”问题一样,一一得到妥善的处理,而赢得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一致称赞和拥护。

  但是,《京华时报》的有关新闻表明,在刘燕任职期间,从未有公开信息披露其“裸官”的身份,而组织部门则称并不能确定其为“裸官”。对于刘燕是“裸官”的传闻,深圳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负责人8月8日回答记者:刘燕在请辞信中写到,辞职是因为家庭及身体原因。至于刘燕是否为“裸官”,深圳市委组织部还需要调查了解,并提供官方说明。但截至8月12日17时记者发稿时止,深圳市委组织部一直没有给记者发来官方说明。

  还有,相关新闻显示,刘燕的丈夫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已移民,根据中组部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刘燕属于“裸官”。刘燕上任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到辞职只有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此前也没有征兆。据记者核实,日前刘燕已向深圳市委组织部提出辞职,并于8月7日离开大鹏新区。

  然而,实际上早在2009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发布《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在全国率先明确规定,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照此规定,刘燕本就不该担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但事实上她却在2013年4月成功上位了。另经笔者查证,刘燕在出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以前,其担任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等领导职务,而时间段却是在深圳市已经出台有关治理“裸官”规定之后。

  因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测:在刘燕的有关仕途问题上,应该是存在“隐情”的。 譬如,究竟是什么“大人物”让其违规担任领导职务的?深圳官方为何迟迟不肯做出有关说明?深圳官方对刘燕的“裸官”背景,为何至今还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事实上,依照中国国情和某些政治运作规则,像刘燕这样的“裸官”,并不在少数。像其这样的“裸官”,如果只是以辞职的方式一了百了,那么在很大程度上,治理“裸官”就失去了其现实意义。

  概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辞职不能成中国“裸官”的护身符。也就是说,即使“裸官”本人选择了辞职的方式,但有关部门还得严查其究竟有无贪污腐败等丑事,而不能仅以批准辞职为“剧终”。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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