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日前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8月11日《北京晨报》)
【正面声音】维护妇女与幼婴合法权益之必需
实王幼君的这个建议很有现实针对性,值得期待。目前,女性的产假确实太短了,难以满足哺育幼婴的需要。孩子3岁前是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这期间的孩子容易闹病,年轻的父母隔三差五往医院跑,而扛大梁的是年轻的母亲。产假太短,年轻的母亲们既要上班,又要照料孩子,压力极大,身心疲惫,兼顾好两头确实不易。因而,延长产假,有利于哺育幼婴,减轻产妇的身心压力,这是维护妇女与幼婴合法权益之必需。【详细】
【反面观点】会进一步降低女性职场竞争力
王代表的建议看起来很好,实际上不过是故意迎合民众而已,毫无可行性。他自己作为一家公司的老板,也知道女员工3年产假休下来,企业不赔本才怪,所以提出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但在现行社保体系下,这种设想缺乏公共讨论的价值。
就连很多女性自己都认为“3年产假”是在“大放卫星”。毕竟,国家可以规定产假休三年,但没法规定企业必须招聘未婚、未育或未二胎的女员工。所以一味增加女性职工的福利而不考虑到企业的利益,恰恰会导致相反的结果,尤其在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中,女性就业机会必将大大减少。【详细】
【检省契机】低廉人力成本时代已然过去
法律层面的允诺再美好,也难耐职场日常的残酷境况。当我们缺乏一套健全的执法和惩戒框架,当女性无法便捷地投诉、维权、索赔,任何关于产假的纸面表述,都难免意义寥寥。更遑论,职业市场历来善于变通伪装,所有侵犯女性生育权、休假权的行径,都会被掩藏在冠冕堂皇的借口之下——一言以蔽之,在资方强势劳方弱势的大背景下,前者完全可以通过业绩考核、纪律淘汰、合同约定等等合法手段,来实现对后者的精准打压。
低水平的公共福利、职工福利,一度促成了商业社会早期的资本积累。只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育的今天,还要继续牺牲个体权益,来支持企业主体无序坐大吗?即便“3年产假”所兜售的美好光景不切实际,但市场雇主们终究要习惯,低廉人力成本时代已然过去的事实。尊重女性生育权、休假权,让女性职员体面地工作和生活,乃是一个成熟市场基本的游戏规则之一。【详细】
微言大义:
@_深海沉船_:延长到三十年吧……反正是扯淡,干脆扯大点。
@季风杂谈:个人觉得这位代表其实是对女性的高级黑!
@Jacqueline的小狗窝:现在的代表都不食人间烟火吗?
@瞻瞻-End:不是不想,是不敢想。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长久以来,人们往往认为,30多年来的中国经济增长奇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口红利以及低人权状态等的比较优势。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左右下,不少人担心倘若为产假等假期扩容,极有可能丧失“低人权”优势,从而造成GDP的衰退。又鉴于中国女性员工博弈能力低下等因素,98天的产假尚还无法保证,三年更是遥不可及的梦幻。不过,市场雇主们终究要习惯,拼命与产出的正比例关系在机械性劳动中存在,在创新型劳动中却未必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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