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是国家拿钱”道出纳税人意识缺失

2014年08月04日 06:47   来源:红网   徐云鹏

  近日,有记者在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调查发现,风景名胜区内,数十家名目繁多的培训中心、疗养院扎堆聚集。这些藏身风景名胜区的培训中心大多运行不计成本、资源严重浪费。在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镜泊湖培训中心,建有多套别墅和礼堂、餐饮中心等设施。由于平时没人来培训,餐饮中心等基本闲置不用,客房也因很少有人入住,大量闲置。对于原因,一位工作人员说:“建设的时候投了几千万,现在基本都闲着,反正是国家拿钱,成本不成本无所谓。”(8月3日中国广播网)

  现如今,风景名胜区内,名目繁多的培训中心、疗养院扎堆聚集,这种现象在各地屡见不鲜。细数从省部级到地市级,从大国企到事业单位,不建疗养院或者培训中心的单位还能有几个,恐怕真的是凤毛麟角了。类似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的镜泊湖建培训中心,也绝不会仅此一家。然而,许多培训中心长期闲置不用,却要养着一大堆员工,每年还要投入大笔资金进行维护、翻修……全国计算起来,浪费是极其惊人的,不容小觑。中央对各种培训中心的去留问题,要有个明确的说法。

  当年,彭德怀元帅在庐山会议上批评人民公社办得早了一些时,说过一句话叫作“崽卖爷田不心疼”,意思是说,老一辈千辛万苦挣下的地产,下一辈卖的时候不大会心痛。而那位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反正是国家拿钱,成本不成本无所谓”,同“崽卖爷田不心疼”如出一辙,言外之意也就是,“反正不是掏我个人腰包,国家的钱不花白不花”。轻易的话语牵出一个沉重的话题:中国社会纳税人意识仍严重缺失。正是这种事不关己的思想根深蒂固,才导致这种奢靡浪费之风难除。

  所谓的纳税人意识,是指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条件下,纳税人基于对自身主体地位、自身存在价值和自身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对税法的理性认知、认同和自觉奉行精神。良好的纳税人意识表现在既主动依法纳税,又积极监督政府的“钱袋子”,把纳税和监督看得同等重要。对于纳税人而言,纳税不单单是一种向国家尽义务的过程,更是法律对公民作为这个国家主人的身份的确认,应当积极参与到社会的公共事务中去,依法对政府的资金投向行使监督权,勇于碰硬较真,确保资金使用的高效率、高质量。

  公民的纳税人意识不仅关系着经济的发展,也关系着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建设。马克思曾经指出:“税收是喂养政府的奶娘”。既然税收是现代社会中纳税人和政府之间的桥梁,是联系纳税人权利和政府义务的纽带,那么,纳税人就有权监督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钱,每笔钱都花到哪儿了,是怎么花的,取得了什么成效,都要逐一监督,笔笔弄清楚,以防止铺张浪费、跑冒滴漏、中饱私囊。我们可以想像得到,若是监督得力的话,风景名胜区里是根本藏不住豪华培训中心或者疗养院的。豪华培训中心或者疗养院之所以遍地开花并大量闲置,关键是许多纳税人都误以为“反正是国家拿钱”。

  其实,人们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和税收密不可分,个人生产劳动所得要纳税,日常生活消费要缴税。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经济贸易、兴办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以2012年全国财政总收入为例,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5.8%,国内消费税占比重为7.8%,国内增值税占比重为26.2%,企业所得税占比重为19.5%,营业税占比重为15.6%,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占比重为14.7%,房产税占比重为1.4%。

  可以说,只要有生命存在,只要有生产劳动,只要有消费支出,就会产生税务关系,就会为国家财政收入做贡献。显然,一些单位一掷千金建豪华培训中心或者疗养院,花是纳税人的钱,用的是人民的币。

  数据告诉我们,“反正是国家拿钱”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实际上,国家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来之不易,应视同个人钱包里的钱一样管好用好。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监督税款的权利,管好国家的“钱袋子”,人人有责,责无旁贷。“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每一名公民都要有强烈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推动阳光财政,造福广大民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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