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猝死,双重公帑谁买单?

2014年07月31日 07:34   来源:红网   李振忠

  近日,有网友反映,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事后,该局已赔偿安抚家属。(7月30日《河南商报》)

  陪上级领导公款喝酒而死,已非新闻,而是时时有之。“酒烈士”,“陪酒死”,已经成为搜索热词,显然,陪官酒的官具有一定的职业风险。那么,有必要奉劝一句,公款酒好喝,可不要喝死哟!

  赔偿安抚,是一种官方姿态,即是一种补偿,又是一种道歉,更是一种事后的抚慰。然而,当事者是自愿的还是被要挟的或者是领导授意安排的?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此为坊间不愤小调。然而,大多数陪酒的官,是被领导授意安排的,大多数陪酒的官,至少在领导眼里是有培养前途的,否则他不会让其沾公款酒场,更不会让其陪同上级领导饮公款酒。换言之,公款酒场,正是一种权力、利益的孕育场、分配地。敢于拼酒者,在上级领导和本级领导眼里是能人,是好人,是有前途之人,而能喝一斤却只喝半斤的角色,万万不会成为某些领导的跟班、随从、培养对象。这就是部分官员乐于陪酒争相陪酒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也要舍命陪君子的猫腻。

  那么,有必要先让陪酒死的官员来一次“透明猝死”,即他究竟陪了哪路领导,又有哪些同僚上级参与了陪酒?其二,陪酒的由头需要透明,文中提到“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那么,州局领导调研,为什么调研到县局食堂之后,就可以大吃大喝于县局食堂?其三,县局食堂为什么成为了公款吃喝的集中地?一般来说,县局食堂只提供给干部职工基本的饭菜供应,绝非公款吃喝的“星级宾馆”,而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有政府官员专门开辟新的吃喝场所以避公众监督耳目。那么,这样一个眼皮子底下的腐败场所,为什么可以在上级本级领导的直接授意下而成为公款吃喝的领导专用“会所”?其四,该陪酒干部猝死,全程喝的什么酒,吃的什么山珍海味?一共花费多少公款?种种需要向公众透明的公款吃喝账,什么时候真正向公众透明过?

  官员陪酒猝死,双重公帑谁买单?作为陪酒猝死的官员来讲,猝死不仅是个人悲剧,而是源于公款吃喝的公然潜规则。接下来的问题是,该官员赔偿额又是多少呢?是几十万还是更多?透明猝死之余,补偿款是不是也该向公众透明?

  公款酒花的是标准意义上的公帑,而“因公饮酒”猝死之后的赔偿款当然也是公帑,双重公帑的损失,究竟由谁来买单?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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