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组织部近日通报,称全省目前基本完成“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以下723名。此前经过全面调查摸底,广东共有“裸官”2190名,其中市厅级干部22名,占1%;处级干部301名,占13.7%;科级以下干部1867名,占85.3%。(《人民日报》7月29日)
“裸官”群体日益成为舆论关切的反腐败热门话题,很多“裸官”恰恰就是腐败“生力军”、“大老虎”,因为他们的妻子、儿女都已不在国内,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可以轻易潜逃。所以,在“裸官”比较集中的一些地方,都已经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干部,要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
“裸官”现象之频出,令握有公权力的官员的政治品质、伦理经受着严峻考验。早就有专家指出:“官员尤其是中高级官员配偶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绿卡,有违政治伦理。”的确,一旦官员将家庭成员转移国外,其与人民同在、与国家患难与共的正面形象和忠诚度必将遭受严重质疑,民众完全有理由怀疑其忠诚和廉洁度,甚至怀疑其随时可能大捞一把后“脚底抹油”开溜。
此次广东共对866名“裸官”作出岗位调整处理,其中调整的9名省管干部中的6人是因为接近任职年限,免职后没有再安排其他职务,而其他“裸官”仅仅是岗位调整、改任其他职务,但是还担任着领导职务。这样的处理虽然符合相关规定,但从从严治党、严格对领导干部的政治伦理、忠诚廉洁的考量出发,仅仅调整“裸官”岗位并不足以从严治官。在我看来,官员既然“裸了”,就不该继续为官!
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样的官员(裸官)一旦腐化变质,国外的家庭自然成为其隐蔽所和避风港,给反腐败工作带来极大挑战。同时,由于跨国家庭的存在,在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决策时,这些官员的立场容易偏移,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
显然,在反腐败的新形势下,从多个层面做好官员尤其是裸官的预防腐败工作,需要以铁的纪律和制度来管制好权力。而从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考量,你一旦“裸了”,就不该继续为官——不仅仅是调整岗位,而是不该继续担任领导职务,尤其是不能继续担任掌管经济工作等腐败高发领域,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的领导职务。
所以,有关部门应从“最强”、最严格的角度来管理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官员们——你一旦“裸了”,就不该继续为官!在处理“裸官”的同时,应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他们拿出来晒晒,让大家知道竟哪些官员在争先恐后地做着“有违政治伦理”的“裸官”!如此这般,才能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使“裸官”这个词尽早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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