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并非贪官的同义词,但不少“‘裸官’身在曹营心在汉”,又确实是出现贪腐行为的高危群体。治理“裸官”只是一个侧面,它映照出“为官”生态的深刻变革。
据媒体报道,“裸官”治理已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已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基层“裸官”数量的摸底。
治理“裸官”只是一个侧面,它映照出“为官”生态的深刻变革。最近,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向福建省反馈巡视意见时严肃指出,当地“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可谓振聋发聩;而在此之前,广东已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的集中调整工作,引发了各界对“治理‘裸官’动真格了”的惊呼。客观来讲,“裸官”并非贪官的同义词,但不少“‘裸官’身在曹营心在汉”,又确实是出现贪腐行为的高危群体。
时代在变,社会对官员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民间崇仰两袖清风的官员,是把饱读诗书、爱民如子、廉洁清正作为“为官”的标杆。进入现代社会,虽然德能勤绩廉仍是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但粗线条已经管不住“爱偷腥”的权力。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加、消费主义的泛滥,官员面临的诱惑更多,实施贪腐行为的途径也更多了。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制度跟不上、慢半拍的现象并不少见。权力在缺乏监管的地方就会为所欲为。纵观当今世界,那些法治相对健全、吏治相对规范的国家,无一不是把加强对官员权力的监督摆在首要位置。
重塑“为官”资格是一个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严治党、严厉查处贪污腐败行为;政府系统大力倡导简政放权;组织部门开展“裸官”治理;各地试行公务员聘任制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正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规范权力运行,重塑“为官”的资格标准。这些举措看起来“单兵突进”,实质上是一系列“组合拳”,其所触及的深层命题在于:什么人可以担任公职、什么人可以担任要职?“为官”生态的变革,说白了是由“官员”到“公职人员”的转变,是由“用好权力”向“管住权力”的转变。
当前,中国正走在“变得更好”的路上,渴望任用“变得更好”的人才。正像一些人所指出的,“裸官”们既然能使妻儿移民国外,又何必继续为官?当今时代给了人们多元的职业选择,“为官”绝非证明一个人成功的“华山小径”,相反,一些活跃在体制外、敢于创业拼搏的人们,同样把生活过得非常精彩。制度并没有为难“裸官”,它只是在明确“为官”的基本要求,换句话说,没有严格自律的金刚钻,何必要揽这瓷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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