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被盗卖折射监管失守

2014年07月22日 11:01   来源:光明网   张西流

  山西是全国古建筑遗存最多的省份,近年来,大量村落内的古建及构件被盗窃或买卖。爱好者走访了山西400多处古建,发现80%的古建存在丢失构件现象,其中不乏村中整座戏台、庙宇被卖掉。(7月21日中国新闻网)

  首先,古建筑的价值是不容置疑的。古建筑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它集历史、文物、艺术、文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身,集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髄。众所周知,古建筑多数是木结构,每一座能够保留下来的楼阁,哪怕是拆散的构件,都有着厚重的文化支撑和延续。因此,山西大量村落内的古建筑及构件,即便不是都可以称得上是珍贵的文物,但至少也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值得对其进行有效保护,而不能任其被盗卖,成为一种违法交易的“商品”。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一些地方重经济、轻文化,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比如,多地省市文保单位让位于房地产开发,变身别墅、餐馆、甚至洗脚城,古建筑被经济利益所裹挟;再者,为了所谓的城市建设和开发,不惜对古建筑和文化遗址进行毁灭性的拆除,无疑是对文物尊严的亵渎,甚至是对历史文化的背叛。特别是,山西大量村落内的古建及构件被盗卖,却见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令人痛心。

  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人文精神的缺失,对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视不够,造成人们对整个中国历史文化的感悟减弱;精神的物质化和文化的沙漠化,不但影响历史文化的传播和接受,也反过来影响了历史文化本身。由此表现出来的泛物质化的思潮,以及功利化的浮躁心态,严重削弱了人们对文化价值的向往和追求。试想,连整体的古建筑,都失去了安身立命之地,更何况那些散落异处的构件?

  然而,盗卖古建筑如家常便饭,折射出了有关部门对文物的监管和保护严重缺位。更为可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文物部门和文物专家,心浮气躁,近功近利,热炒文物并非是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去挖掘其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而是各取所需,在文物身上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见,山西古建筑被盗卖,应引起当地政府及文物部门反思。首先,应给古建筑办理一张“身份证”,并明确其所有权归属,采取“谁所有、谁负责”的管理和保护,一旦有古建筑被盗卖,除了对盗卖者进行依法制裁之外,也要追究权属者的管理责任。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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