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由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开出的动物检疫合格证,通过黑市交易转到猪商手中,运猪车凭证可将生猪运入佛山南海和顺五丰生猪交易市场,整个“检疫”过程相当儿戏。据知情人介绍,此现象存在已有三四年之久(7月6日《新快报》)。
动物检疫的目的是为了安全,若动物检疫漏洞频出,后果将不堪设想。检疫合格证明“乱飞”的诱因在于利益,管控措施当然也要针对买卖双方,但更要针对检疫人员。
时下,对于管住检疫证并不缺乏制度笼子。比如动检所检疫工作人员若在没有到场检疫的情况下,就开出“动物检疫合格证”,其间有没有收取钱财行为,都涉及徇私舞弊和权力滥用,可以按徇私舞弊罪进行处理。从官方渠道流出的可以按徇私舞弊处罚,以伪造、变造渠道流出的可按“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或者事业单位印章”入刑,再加上行政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并不存在“牛栏关猫”的制度空子,关键在于没有得到执行和落实。
检疫证明“乱飞”存续多年,如此庞大的利益链条,何以未能被及时查处?很显然,有关职能部门有不作为之虞。有严格的制度、有刚性的法律,然而却是泛滥的检疫证明“乱飞”。如何监督监管者、如何管理管理者,才是最需要解决的监督命题,也是最亟待补强的短板。
如此看来,无论是检疫证明管控,还是食品安全保障,最终都会以约束权力作为落脚点。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首先是对人的监管。只有将监管的权力放进笼子里,使其按照规则办事,按照程序执法,一切安全隐患才能得到排除。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