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花钱买证”吃掉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12月28日 11:10   来源:光明网   薛家明

  南宁4名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在没有对生猪实施检疫及查明生猪防疫档案及畜禽标识的情况下,即擅自为他人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按1元/头收取好处费。几年间,涉及的生猪达到1.5万余头,至案发,卢某从中收取好处费5000元,苏某、黄某、梁某从中各收取好处费3000元。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卢某等4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2月26日 《南国早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防疫部门进行动物检疫的目的,就是通过从严监管,在供给侧消灭食安隐患,拱卫舌尖上的安全。然而,在具体执行中,一些检疫人员不是以检测数据说话,而是“向钱看齐”,暗中兜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这不仅是责任的迷失,更在无形中透支舌尖上的安全,给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食安风险。试想,本案中有1.5万余头未检验的生猪流入市场,这意味着会有多少问题肉走向餐桌?

  事实上,尽管“花钱买检疫合格证”看似匪夷所思,但在现实中却屡次上演。比如,2012年,记者调查发现,河北承德、秦皇岛、山东昌邑等多地,在肉鸡流的动物检验检疫程序中“走过场”,甚至是花钱就能买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014年,记者在肇庆市某市场发现,花钱就能买到生猪动物检疫合格,且可以指定日期。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例,其实是对舌尖安全赤裸裸的挑衅,严重威胁公众的利益。

  “花钱买证”何以风行?一是利益驱动。本案中,检疫人员即使以1元/头的“低价”收取好处费,也获利1.5万元。假若,借机抬价岂不获利更多?显然,这种“无本万利的买卖”,会让许多食安“守门人”怦然心动。更重要的是,倒查机制的缺失。目前,虽然食品安全的弦越拉越紧,但在很多环节,依然是粗放式管理,缺乏有效的倒查机制。比如,生猪检验“合格”流入市场后,立即就会被“大卸八块”,即使查出问题,也很难找到具体的出错人。而这,会在无形中助长“花钱买证”之风。

  那么,如何避免“花钱买证”吃掉舌尖上的安全呢?我认为,一是要对买卖检疫合格证的行为,严厉打击,以儆效尤。二是,要建立倒查纠错机制。我国虽然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并专项设立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警示执法者。但徒法无以自行,让法律起到震慑作用,更需制定倒查纠错机制。比如,上级检验部门对动物检验,以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不定期检测,从而揪出“内鬼”,遏制“花钱买证”肆虐的空间。

  放在更大的层面,相关部门要逐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查询,让“花钱买证”无处遁形。试想,通过扫码,就能查询猪肉的产地、检验人、出栏日期、生产流程,那么“花钱买证”岂不等于是自投罗网?因此,食品监管更要紧跟“互联网+”的浪潮。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打破部门区隔,群策群力,建立统一的数据库,逐步实现食品的可查询、可追溯。用扫码认证将“花钱买证”一扫而光。(薛家明)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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