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条何以成了《规定》的“老油条”?

2014年07月02日 09:45   来源:大河网   李振忠

  7月1日《新闻晨报》报道:油条、馒头、面条、膨化食品……这些食品随处可见,但很多人也许并不知道,这些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都会造成影响。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今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油条无论东西南北,均为早餐主打,而油条烹制加明矾,也是一条古来定律。既然明知道明矾有害于人体健康,又为什么在该公告中将油条排除在外,成为法定的明矾“免死牌”油条了呢?

  食品禁明矾,何以放过海蜇粉条?粉条仍然可以用明矾,“粉丝”怎么办?换言之,粉条粉丝,均为北方冬季主要熬煮食物,“猪肉炖粉条”,北方无家不食。有关专家给出的答案是:这两种食品的制作过程中并没有禁止使用含铝化合物,但平时也应该少吃。作为明矾泡制的海蜇来说,泡发可以减少明矾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危害,那么,粉条又怎么可能将明矾“泡出来”?粉条的“粉丝”们,又情何以堪?

  不仅如此,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可以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但油条等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等仍然可以继续使用明矾,而至少面糊、裹粉、煎炸粉均可以用普通面粉来代替,为什么单单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等食品及辅料中留下这样一个“明矾尾巴”?

  馒头发糕面包等食品中禁用明矾,至少给消费者撑起了一把抵御添加剂风险之伞,不仅保护了胎儿婴幼儿儿童的健康,也保证了所有人的健康,当然是上善之举。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公告为明矾留下了一个超级大的尾巴,而这个巨大的尾巴,仍然是“铝危害”挥之不去的梦魇。

  以油条为例,要么食品卫生部门联合科研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共同研究开发一种健康的替代膨化剂,要么宣传引导公众不再食用油条,总不能眼看着铝危害把健康人变成病人,也不对“明矾油条”动刀。如此不作为,等于善举只做了一半。毒虫或者毒蛇,切一半留一半的结果可想而知。

  报道中说,上海市食药监局表示,针对数量广大的街头餐饮摊贩,会重点纳入监管范畴。禁用明矾,应从生产厂家扎口子,这才是最终的源头,监管者任何试图从摊贩扎口子的做法,无疑是一种南辕北辙。而出于国民生产习惯社会食俗的明矾留尾巴,不如开发健康替代品或直接引导放弃油条粉条。一句话,油条不能成为《规定》的“老油条”。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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