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建安徽萧县市政工程的包工头杨永,被政府一直拖欠数千万元建设款,要债无果又不堪债务重负,绝望之下吞药自杀。(6月25日新华网)
政府本该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社会和商业诚信的监督者,为何在安徽萧县却成了欠债的失信源头?把一个包工头逼上了“自杀”的地步呢?分析起来,无非是有这样几个原因:
一是为了所谓的政绩,大搞负债经营。一些地方不顾自身的财政实力,大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由于无力偿债,只好采取能拖则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糊弄施工单位。杨永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唐毅多次上县政府讨债,得到的答复总是“暂时没钱,有钱就给你们”。明知没钱,还让包工头垫资建设,这不是害人吗?新华社记者在萧县采访时发现,该县许多地方已经形成了一种“前债未偿,后债又起”的债滚债现象。一旦前任班子工程戛然而止,留给继任者的就是“大发展”背后的大笔债务。
二是个别官员为了捞取更大的好处。现在,施工单位要想在项目招标中获胜,必须打通各个关节,这要花钱。项目拿到手后,要想顺利施工,少招麻烦,要花钱。要想顺利拿到工程款更是要层层花钱,稍有一个地方做得不到位,就会遭遇“梗阻”。就像杨永承建的萧县市政工程,官方嘴上说“不是没钱”,但就是不给钱,问题出在哪?恐怕只有那些官员自己知道。2012年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腐败案发,同时涉及当地数十名党政干部。而在杨永承建项目合同上签名的,正是其中的一名落马官员。
三是采取“赖帐”的方式来转嫁债务。有的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大肆修改图纸,恣意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其主管的建设项目超支严重,但他们又不可能申请到补充资金,于是就采取“赖帐”的方式来转嫁债务。工程明明竣工了,却以种种理由找岔子不办理验收,故意拖延时间;有的办理了竣工验收,却迟迟不办理工程决算,拖延时间,将债务负担转嫁给施工企业。就像杨永收不到工程款,政府方面说“合同订立、审计方面出现了问题”一样。这些本不是施工单位的问题,偏偏却以这种政府自身的问题作为“赖帐”的理由。
古今中外,欠账还钱乃天经地义。一个地方政府欠账不还,被异化为“老赖”,甚至逼人走上了自杀路,不仅暴露了部分官员法律意识淡薄,更暴露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已荡然无存。要想使这种事件不再发生,有关部门必须追究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给施工单位和民众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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