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光明日报》的评论版发表了一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点评”文章《反腐当提前至选拔任用时》,笔者认为,这个提法非常好,正如评论所言反腐不能只“在出水口的清污问题上下功夫”,更应做好“入水口”的清污工作,这样或许更有利于反腐工作。有意思的是,有媒体竟提供了现实版的教材,或者说,有媒体给这篇评论提供了很好的注解。农行原副行长杨琨落马的原因,就是提拔前的摸底调查,调查发现杨琨竟是众多举报的案犯。
众所周知,官员在提拔任用前都有一道程序,叫组织考察或摸底调查,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带病提拔”。然而,在民间这道程序备受诟病,因为在现实中“带病提拔”的官员很多。其原因固然有腐败官员的狡猾或犯罪隐瞒较深等原因,但更有组织考察走过场的嫌疑,在一些官员那里“反腐归反腐”“提拔归提拔”。有一些被提拔的官员,要能力没能力,要人品没人品,甚至还是腐败分子,但就是被提拔了,其原因就是买官卖官,甚至“明码标价”,甚至还有用公款买官的现象,但在组织考察中都能绿灯放行;其原因就是组织考察的官员被收买了,或组织考察走了过场。这是不争的事实。
不客气地说,腐败官员被提拔任用,本身就是腐败问题。然而,现实是,当抓到一个腐败官员时,多数情况只是处理腐败官员一个人,而卖官的人或违法违规违纪提拔他的那些犯罪分子多平安无事。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处理对被抓的腐败官员是不公平的,对在职的官员更起不到警戒的教育作用,因为在职的官员会认为,被抓只是偶然,只是这个官员倒霉而已。现在,持有这种观点的官员大有人在,或这种现象很严重。比如,某某买官花了多少,某某招聘送了多少,这样的传言在民间很多,但他们多平安无事,甚至被提拔。笔者以为,多数民间传言不是空穴来风,无风不起浪啊。
反腐,不只是要在“出水口”清污,还必须在“入水口”下功夫。笔者认为,要做好“入水口”反腐工作,除了组织考察官员要认真履职不走过场外,还应建立官员考察备案制和追究制,如果一个官员被查出提拔时就存在腐败问题,比如买官问题,或提拔前就已经是腐败官员和臭名昭著了,而组织考察官员走过场未发现问题,那组织部门和考察官员都应承担失职渎职甚至是法律的责任。现在,社会上有反腐从娃娃抓起的说法,这似乎有搞笑的意思。但是,反腐从官员提拔任用抓起,绝对正确,绝对有意义。反腐从提前选拔任用官员抓起,这个观点很好,希望组织部门抓好落实。保证不提拔任用腐败官员,应该成为主管领导和组织部门的规则或规定,谁违反了就要追求谁的责任。唯有如此,我们这个社会才能少出腐败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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