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数日的酝酿发酵后,6月21日,广西玉林“狗肉节”按期举行,这场因狗而起的道德博弈仍在疯狂上演。迫于来自世界各地爱狗人士的强烈抵制,玉林政府日前宣布“狗肉节”并非官方行为,然而,彻底禁吃狗肉目前在中国大陆仍无法可依。(6月21日《东方早报》)
吃狗肉引发的争议由来已久,近日,更是在各大媒体闹得沸沸扬扬。主张吃狗肉的人士,认为法律没有禁止吃狗肉,我花钱吃狗肉,就像花钱吃其他畜禽的肉一样,你爱狗人士凭什么反对,并且吃狗肉在一些地方已成传统习俗,没必要大惊小怪。
虽然我不吃狗肉,但我曾经和那些吃狗肉的人一样,认为只要法律不禁止,买卖狗肉是人们自愿的行为,爱狗人士可以反对,但你反对你的,我吃我的,只要双方互不妨碍就行。但是,看到小区里遛狗的人们手里牵着的、怀里抱着的各式各样可爱的宠物狗,再想起那些看家护院的土狗,尤其是看到玉林狗贩子现场虐狗逼爱狗者购买的新闻后,我觉得吃狗肉这一行为真让人“瘆得慌”。
狗和牛羊等畜生毕竟是不一样的。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它的作用从来都不是供人类食用,而是看家、狩猎,为人类服务,在人类征服自然、构建文明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并且在这一漫长过程中,和人类产生了很深厚的感情。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狗的作用从看家护院转为陪伴,特别是在大城市里,狗是作为宠物存在的,甚至成为很多家庭的“成员”。狗不是食用动物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吃狗肉,在中国也是很小众的行为,只是在少数地方如广东、广西等地才比较盛行。
但是从目前来看,通过立法禁止吃狗肉或者挥起道德“大棒”来呼吁别人不吃狗肉,很不现实。毕竟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爱狗人士和一些专家学者所主张的理由——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狗和人类情感特殊等,还不足以让那些喜欢吃狗肉的人放弃吃狗肉。吃狗肉的和不吃狗肉的很难相互说服,为此发生激烈争论乃至打起来,只会让冲突更加恶化:那些吃狗的人会说,他们与狗基本没有什么感情,为了报复爱狗人士,他们可能会更加大吃特吃狗肉,爱狗人士则会为此更加痛恨吃狗肉的人,骂他们没良心,双方将陷入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
其实,吃狗肉引发争论、冲突的深层次原因,是主张和反对双方在情感、利益等方面发生博弈。正如美国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提出的动物“额外用途”理论所说:饮食禁忌的形成其实是一种收益最大化的结果,如果一种动物活着的时候比死了更有价值,它就不会被吃掉。如果爱狗人士能够通过发倡议书、散发传单、做公益广告等比较文明的途径,积极宣传狗活着的价值,营造一个人们希望狗活着的氛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盲目地去和正当吃狗肉和做狗肉生意的人爆发激烈冲突,也许会更有效果。爱狗、护狗的人多了,狗肉就没有市场,吃狗、贩狗的人自然就会变少。
那些喜欢吃狗肉和做狗肉生意的人们,也不妨多考虑一下爱狗人士的感受,不要炒作什么“狗肉节”,爱吃狗肉的自己找地方吃就行了,不要大肆宣扬;狗贩子不一定要在杀狗前放段音乐给它听,但是尽量不要虐狗,更不要通过虐狗来威胁、敲诈爱狗人士。狗贩子和吃狗肉者还要注意狗肉卫生问题,别吃出什么毛病来……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