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食品”带“罪”上架暴露了啥?

2014年06月17日 07:40   来源:红网   印金沙

  记者近日接到消费者投诉,一种名为“七之海ACE胶原蛋白粉”的进口食品违规添加有我国禁止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成分——透明质酸。记者调查发现,该产品在全国200多家高端超市有售,在重庆食药监部门已立案调查的情况下,重庆部分超市却将产品外包装上的配料表修改后继续照常销售。(6月16日《北京日报》)

  “七之海”等进口食品,曾被当作馈赠亲友的佳品,现在居然涉嫌添加了违禁成分。这使人们对所谓“高大上”的洋食品的信任度再打折扣。

  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明文规定,透明质酸等7种新资源食品成分仅能使用于保健食品,不得用于普通食品,且每天食用量不能超过200毫克。

  令人不解的是,重庆食药监督部门初步调查,认为被投诉单位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产品,已经立案,而在调查取证阶段。部分超市竟然将“七之海”主要成分中的透明质酸去掉,照常上架销售。监督的威慑力何在?

  食品安全来不得丝毫马虎。发现,哪怕是疑似,食品中有违禁成分,食药监部门就应当依法责成超市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将其封存后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必要时应当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控措施。而一经发现食品中有违法添加成分,更当一律严惩。

  洋食品逃过监督,打入国内市场,并以不菲的价格,以“高大上”的名头,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这样的现状,已经暴露出我们对进品食品监督的乏力。即使是经营者从网上进货,监督确有难度,也不能成为洋食品大量流入市场而不被发现的借口。如果这些洋食品在销售的终端,受到常态监督,同样会被及时发现,而无须坐等消费者举报。

  在被查出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不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有效的措施,阻止销售,更是暴露出相关部门的失职和不作为。

  据说目前进口食品,有添加违禁成分、使用假冒原料、隐匿身份信息“三宗罪”。对此,担负着对食品药品安全把关责任的食药监部门,应该具有很强的防范意识的监督能力。同时教会消费者如何识别。

  比如,一些销售进口食品的超市,尤其是进口食品销售网站,所售食品的外包装上只有外文,根本没有中文标志,仅凭外观完全无法辨别真假。很容易让消费者上当。

  而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表示,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才能够进行合法销售,证书上注明了该进口食品的详细信息,并盖有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公章。进口食品包装上必须印有或贴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标志,在标明产品基本信息的同时,还标明了该食品的国内销售商或代理商名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

  那么,我们这些把关、“翻译”的工作做得怎么样呢?从洋食品被立案后仍照常销售,让公众在看到不法经营者无视监督的同时,更看到了监督苍白无力,此二者或者互为因果。这是最令人担心的。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