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督查应是制度而非应急措施

2014年06月09日 08:12   来源:扬子晚报   徐剑锋

  国务院6日发出通知,部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这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对所作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6月8日《扬子晚报》)。

  政令不畅的“堰塞湖”现象,由来已久,饱受诟病。尽管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民生福利不断提升,但群众最怕的,是“三板斧”过后的“放空炮”。而且,这样的担忧并非多余,在一些地方的工作落实中,“软执行、搞变通、打折扣”现象屡有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并无绝迹。由此,政策措施被阻隔,惠民福利被截留,也就不言而喻了。

  督查政令落实可谓切中要害,对各级官员来讲,既是要求更是警告,必将有力地冲击效能低下、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官场。

  政令督查透露着一份厚重的责任,能否让地方官员变得“听话”一些?还有待实践的检验。不过,从以往的督查情况来看,一些地方顶风“做选择”、违规“搞变通”,除了“官本位”严重、囿于地方利益之外,更在于监督机制缺位、责任追究落空。

  从这个角度来讲,督查政令落实,绝非简单的“例行”公事,必须成为一种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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