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媒体思维” 落到督查实处

2016年06月24日 08: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尹传刚

  日前,四川省委开展了2016年的第一轮正风肃纪集中督查。这次集中督查的一大亮点,是抽调了6名一线记者,分别进入3个督查组,作为省委督查组工作成员。据悉,抽调媒体一线记者直接参与督查工作,这在全国还极少见。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蒋栩(四川成都 媒体人):抽调记者进省委督查组,四川的这一新尝试可谓意义重大。媒体素来是舆论监督的主要参与者,也具备极为深厚的新闻发现能力,无论是接受爆料、采访调查,还是最终的事件呈现,媒体都具备与生俱来的天然优势。记者往往能够挖掘出有价值的线索,发现事件背后的真相。吸纳媒体记者进督查组,对于开展督查工作大有裨益。

  陈怀瑜(安徽阜阳 公务员):从过去一些人的“防火防盗防记者”,到今天主动邀约记者加入督查组,首先展现出政府对媒体监督的重视与尊重姿态;其次表现出了对媒体监督角度、方式、方法、程式的积极参考借鉴。当然,将媒体记者引入督查体系,毕竟仍是临时性的作用居多,不妨将这种思维,转化成日常与持久地对媒体监督的尊重与重视。

  王言虎(北京 职员):媒体是文明社会的灯塔,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对权力进行监督。四川省委抽调一线记者参与督查工作,强调以媒体思维发现问题,也正是基于媒体的这种社会功能。督查组要拿出媒体的“专业主义”操作手法来进行督查工作。具体来说,第一就是要秋毫必察。督察组在进驻单位始终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放过任何细微的疑点。二是要客观中立,公正办事。这既包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不藏着掖着,也包括不能强赋新词,刻意找茬,对督查秩序造成干扰。三是要有霹雳手段。一旦发现问题或者相关线索就要及时上报,操刀必割,斩断问题的“尾巴”。督查组只有做到这三点,才能真正将“媒体思维”落到督查实处。(整理:尹传刚)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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