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需给供应商引入竞争

2014年06月06日 07:26   来源:红网   文/陈冬

  6月上旬,深圳首个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将在罗湖区全面推行。50万元以下的政府办公通用货物可上网购买。专家:供应商需引入竞争。(6月5日人民网)

  网上竞价是政府采购的一种新的模式,也是一种新的尝试。这样的方式让供、需、管三方从“面对面”变成了“背对背”在产品中标前供需管三方互不知情,供应商只能在产品合理的范围里报价。而政府采购平台的管理方对双方的基本信息也一无所知,这就有效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不正当采购行为的发生,提高了采购的效率和成本。消费过程、消费的内容和消费的价格透明,每个环节的现金流走向明确,有助于公众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贪腐。

  但是网上供应商的遴选和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一样的存在着“人为因素”。网上供应商的数量有限,选择供应商的范围就会受限,就会出现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哄抬标价、产品质量较差等现象,使得政府采购活动流于形式,使得采购人的利益受损。

  供应商数量有限,就会使政府采购活动的范围受局限,从而降低了竞争的激烈强度,使得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供应商在这种氛围下就不会存在竞争的压力,也会使得采购价格偏高,增加政府采购的成本和效率。

  采购人在竞价采购时可以任选一个品牌扩展为必须选择多个品牌,杜绝某品牌垄断行为,加大竞争力度,达到“便宜”的目的。在同一中标品牌内除了中标人指定的供应商之外,政府采购机构还能另外指定同一品牌的其他供应商,所谓“掺沙子”。这样,在网上公开竞争时,供应商就无法实现“攻守同盟”,从而失去价格联盟,过高的利润空间就能被供应商之间的相互竞争所挤压。选择多个供应商是非常必要的。

  让入围商家在价格上做到最优,质量上做到最好,仍需引入竞争,3家电商平台肯定不够,加强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选择供应商时要严格把关,但是也需要更多的供应商来加强竞争。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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