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公交纵火案折射安全漏洞

2014年05月16日 10:06   来源:东方网   徐新明

  5月14日下午,四川宜宾市公安机关宣布导致1人死亡、77人受伤的“5·12”公交车放火案告破,唯一死者余跃海为作案人。(5月16日《京华时报》)

  又一起公交车人为纵火案!在即将举行亚信会议的上海必须引起重视。

  近年来,公交车纵火案时有发生,从成都到厦门,到贵阳,再到宜宾,一起起公交纵火惨案,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教训深刻,已成为难以言喻的社会之殇。

  车门打不开,敲碎玻璃逃生,甚至将孩子扔出窗外……公交车这些似曾相识的逃生场景再一次发生。这一起公交纵火案再一次折射出安全与应急的漏洞。

  当然,必须大力打击完全不顾别人生命行为的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无论再多的理由,再大的冤情,把自己对个别人或政府部门的不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仇恨,以致发泄在无辜人民大众身上,都要受到全社会的强烈遣责!为全社会所不容!

  不过,公交车自身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给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其一,公交车没有安检,是安全的“盲区”。在众多公共交通工具中,无论是飞机、火车,还是地铁,都有安检措施,但公交车由于其发车量大、乘客上下车频繁等特点而难以安检。不仅如此,公车车的人多特性使公交车成为了极端分子报复社会的最佳场所。这也是犯罪分子盯上公交车作案的重要原因。

  其二、公交车视频监控系统和安全设施失灵。司机作为公交车的核心,更应该对公共安全有更深刻的认识。公交车视频监控系统对监控公交车上的情况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司机往往不注意,成为“聋子的摆设”。这次宜宾公交车上共配备4把安全锤,均悬挂于醒目位置。事发时,公交车上,仅一把是由乘客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逃生,还有3把依然原封不动地卡在锤座上。

  其三,乘客安全意识的淡漠。为什么公交车纵火案,犯罪分子屡屡得手?为什么犯罪分子纵火时,泼洒汽油和点火,无人知晓?要知道车厢无论如何拥挤,犯罪分子打开瓶盖,进行泼洒可燃液体,周围的人群不可能视而不见。为什么不意识到这是安全问题呢?这说明乘客的防护意识完全缺失。这与公交车突发事件的演习几乎空白有关。

  公交安全,人人有责。一方面加强技防。公交车也要实行安检。可以在每辆公交车门上配备简单扫描仪或危险品的简易报警系统,杜绝乘客把危险品带上车;配备实时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可疑人员的一举一动。另一方面,加强公交从业人员防恐意识的培训和乘客的安全意识的演习。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就将它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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