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违建,搭了拆、拆了搭。偷偷摸摸搭,曝光后,轰轰烈烈拆,报道后,民心大快;但是,大快很快过去,违建又长起来了;
一条河道,脏了清、清了脏。偷偷摸摸排,曝光后,轰轰烈烈清,报道后,民心大快;但是,大快很快过去了,河道又脏起来了;
一处公共设施,建起来时风光无限,日常维护丢在脑后,曝光后,才说要大修。大修花的钱,或许比日常维护多得多,但日常维护工作难以看到,大修则又可以大张旗鼓……
这三类事情,都是本报报道过的,不再点名,因为并不是个案,有一定共性:
媒体监督后,有关政府部门作出回应、有所动作这件事情,一方面当然要肯定其为民生、公益考虑,有服善之勇;但另一方面,这样的整治方式总难让百姓满意。问题之所以一再复发,治而不理,当然说明整治管理的确有难度,可能有历史欠账、有多方博弈、有牵制掣肘,同时也凸显了长效机制的重要性。没有长效机制,这类问题就容易沦于不举不究、治而复发的窘境。
再进一步,每次的整治活动,可都是要花钱的,在不少案例中,花的钱还不少,比如拆违,拆除需支付机械费用和人工费用,仅一台挖机每天租借费用就至少约1500元,还要付工资给实施拆除的工人。因此,除了大快人心之外,还要知道,执法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固然因为违法现象的多少和难易而不同,但更可能因为治理方式的效率而有高低。好的机制,可以花小钱办大事;不好的机制,可能花大钱却没办成事,或者没办成多少事。为什么会这样,我不愿做无根据的猜想,只假设为有关部门脑筋动得还不够,法子想得还不多。
这两天,本市部分市级预算单位公开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政府自身开支继续缩减,有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出现“零预算”,这当然是可喜现象,没有必要的公车费,省一笔是一笔。日常行政中的花销,比如上面说的顽疾整治,可能没有“零预算”那么显眼,但只要是省下来的,何尝不也是钱呢?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