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有媒体报道了石景山区公示部门预算的情况,称八宝山街道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21.42万元。下午14时许,石景山区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此为媒体误读。该区公示的部门经费只包含部门的在职人数和工资福利总支出情况,但街道管辖的所有社区的社工和协管员,不计算在在职人数内,其工资福利支出却包含在部门的工资福利总支出中。(3月19日千龙网)
关于北京石景山区公布的部门预算情况一事,可以说是当日民众和各大网络媒体关注最热门的新闻事件之一。特别是“街道人均工资福利21万”、预算文件出现的“题不对文”、“三公经费”数据出错等词句更是成为众失之的。这本是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的一项积极举措,却成为民众口诛笔伐的由头把柄,着实令人感到悲哀。
究其原因,只能责怪自己工作的疏忽或失误,没有把事件做实做细。当然“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此次新闻事件报道出来的当天,北京石景山区就及时对“街道人均工资福利21万”进行了回应,称此为“媒体误读”,并对“街道人均工资福利21万”一事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可以说,这不仅及时解答了民众心中的疑问,也是较好地肃正了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形象。
然而,面对其称此为媒体“误读”的看法却令人不敢恭维。明明是自己因工作的疏忽或考虑不够周全而导致事件的发生,却推责给媒体或读者。试问,如果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在公开“三公”经费工作中,能认真核对,考虑周全,不断完善财政公示制度,以务实谨慎的工作举措和作风做好财政预算公开情况,相信也就不会出现这样“误导”媒体或读者的事件,更不会让媒体或民众有“误读”的由头或机会。
正所谓“人非圣贤,属能无过”。作为北京县区级政府首次公开“三公”经费的地方,出现一些“小问题”也是情有可愿。毕竟首个“吃螃蟹”的人总会受到“螃蟹夹”的困扰,但这也给“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给各级党委政府在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和建设“阳光财政”工作方面一个警示和教训。
在此,笔者也建议各级各部门在建设透明政府、阳光政府工作中,首先要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其次,要狠抓职责落实,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监督管理,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让财政走近百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让“阳光财政”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民众、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编辑:年巍)